一、律师简介与专长领域
李佳莹律师于2021年开始执业,现任职于黑龙江迪嘉城律师事务所,是黑龙江律师协会会员。她服务地区为哈尔滨,联系地址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时代广场小区A栋1-3层A-3号商服。执业至今,她累计承办案件已逾数百件,有着深厚的实务积淀。李佳莹律师深耕劳动纠纷及刑事辩护领域,成功办理相关案件数百余件,尤其专精于劳动争议案件,占比约70%,在工伤赔偿、确认劳动关系等细分类型上也有丰富经验。在刑事辩护领域,她承办案件达上百件,主要集中在未成年人犯罪,占比约40%,且熟悉劳动方面如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等关联犯罪的处理。她秉持“以敬畏之心对待每个案件,以专业之力践行辩护职责”的执业理念。
二、棘手案件委托
本案是一起用人单位对离职员工提出高额经济损失索赔的劳动争议案件。被申请人李XX原是上海某实业有限公司的运营代表。2025年12月,该公司以李XX在职期间设立并经营与公司业务有竞争关系的关联公司,导致公司客户流失、预期业务收入受损为由,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主张李XX赔偿业务收入损失48.2万元,还要求其赔偿公司财产(配件)损失及手机维修费,合计3907.55元。面对这突如其来的高额索赔,李XX委托李佳莹律师作为代理人积极应诉。
三、精心分析与有力抗辩
接受委托后,李佳莹律师对申请人公司的主张及证据进行了深入分析和梳理。发现公司索赔主张金额巨大但基础薄弱,缺乏有效证据支持。在仲裁庭审中,她围绕核心要点展开了有力抗辩。针对“竞业行为”指控,她指出双方未签订竞业限制协议,劳动者在不违反劳动合同约定和法定忠诚义务的情况下,从事其他劳动或投资不违法,公司将关联公司存在等同于“违反规章制度”或“造成经济损失”缺乏法律依据。对于“重大损失”主张,公司提供的《服务合同》复印件无法证明与李XX或其关联公司相关,也不能证明与李XX工作行为有因果关系,客户关系和商业合同受多种因素影响,公司将经营风险转嫁给劳动者不合理。对于财产损失责任范围,李XX认可手机屏幕损坏并愿意承担合理维修责任,但公司无法证明配件交付、价值和损坏情况,其主张缺乏事实基础。
四、案件完美胜诉
上海市XX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充分采纳了李佳莹律师的代理意见。仲裁庭驳回了公司要求赔偿业务收入损失48.2万元的请求,也驳回了配件损失请求,仅支持李XX支付100元手机维修费。在李佳莹律师的专业代理下,劳动者成功化解了巨大的法律风险与经济压力,此案充分展现了她坚守法律底线、精准把握证据规则、有力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专业素养与实战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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