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时共同财产的涵盖范围有哪些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涵盖范围依据《民法典》规定,主要包括:
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即夫妻双方在婚姻期间通过劳动获得的各类收入。
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像开办企业盈利、股票投资收益等。
3.知识产权的收益,指婚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知识产权财产性收益。
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如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等。
明确共同财产范围,有助于在离婚时合理分割财产,保障双方合法权益。
二、离婚时共同所有的房屋应该怎样分
离婚时共同所有房屋分割方式如下:
协议分割:夫妻双方可协商确定房屋归属和补偿方式。比如一方获得房屋所有权,给予另一方相应的经济补偿;也可约定将房屋出售,分割售房款。
诉讼分割:协商不成则由法院判决。若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且同意竞价取得,法院会准许;一方主张所有权,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所有权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补偿;双方均不主张所有权,法院会根据当事人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此外,法院还会考虑双方对房屋的贡献、婚姻持续时间、抚养子女等情况。若房屋还有贷款未还清,获得房屋一方通常需继续承担剩余贷款。
三、离婚时共同贷款该如何去处理
根据《民法典》第1089条及相关规定,离婚时共同贷款的处理核心为共同债务共同清偿,具体流程如下:
一、明确债务性质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贷款(如房贷、经营贷等)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双方具有法定共同偿还义务,不因离婚而免除。
二、优先协商处理
1.协议清偿:双方可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债务承担方式(如一方全额承担、按比例分担),但需注意:
该约定仅对夫妻内部有效,不得对抗债权人(债权人仍有权向双方主张债权);
若一方按约定代偿后,可依据协议向另一方追偿。
2.财产捆绑处理:若贷款关联特定财产(如房贷对应房产),通常与财产分割同步解决:
房产归一方所有→该方承担剩余贷款,同时按房产净值(评估价-剩余贷款)向另一方支付折价补偿款;
房产变卖→优先用售房款清偿贷款,剩余款项再分割。
三、协商不成时法院判决
若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法院将结合以下因素判决:
共同财产状况(是否足以清偿);
双方经济能力、债务用途(是否为家庭共同生活);
财产分割方案(如房产归属)。
判决结果通常为按比例分担或一方承担后另一方补偿,但仍需遵循“内部约定不对抗债权人”原则。
提示:离婚时需就债务处理明确约定,避免后续纠纷;若涉及大额贷款(如房贷),建议通过专业评估确定财产净值,确保补偿公平。
(字数:约280字)
在探讨离婚时共同财产的涵盖范围有哪些之后,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比如,对于一些特殊的共同财产,像知识产权收益,在离婚时该如何准确分割。另外,若一方在婚姻期间隐瞒、转移共同财产,另一方发现后该如何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这些都是与离婚时共同财产密切相关的重要问题。离婚财产分割往往情况复杂,稍有不慎就可能损害自身利益。如果您对离婚时共同财产的涵盖范围、分割方式及其他相关法律问题还有疑问,不要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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