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富执业背景
高志博律师毕业于黑龙江大学全日制法学本科,自2013年起于黑龙江铁兵律师事务所执业。他身兼律所合伙人、刑事辩护团队主任、婚姻家庭团队主任等多职,还是黑龙江省民盟法制委员会委员、哈尔滨法律援助中心公益律师。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0件,在刑事领域成功办理相关案件百余件,涵盖经济类犯罪、职务类犯罪、暴力性犯罪等。此外,他还担任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等多家大型国企和私企的法律顾问。
争取自首减刑期
在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案件中,家属在法院阶段委托高志博律师。此时被告人已在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认罪认罚,量刑三年有期徒刑。一般情况下,法院阶段很难改变检察院量刑。但高律师仔细阅卷,发现检察院以现场抓获未认定被告人自首情节存在漏洞,卷中显示是电话传唤,应属自首情节。他抓住此漏洞,在法院阶段据理力争,成功帮助被告人认定自首情节,使刑期降档,减少了刑期。若在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就委托律师,或许能避免当事人的违法过激行为,争取缓刑。
代理获缓刑结果
在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一起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收益罪案件中,高志博律师为被告人辛某辩护。20XX年X月XX日至当月XX日期间,辛某受刘XX指使,使用其银行卡帮助接收、转移赃款。公诉机关指控辛某等被告人明知是犯罪所得而予以转移,情节严重。高律师提出辛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且为从犯并主动退赔诈骗被害人经济损失等辩护意见。最终法院采纳了该辩护意见,辛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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