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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长沙民商刑案律师榜单,建工合同与刑事辩护亮点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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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2.12 · 1823人看过
导读:聂嘉仪律师于2017年开始执业,至今执业已逾数年。主要承办民商事纠纷、刑事案件,累计承办案件超900件,其中成功办理相关案件700余件,尤其专精于合同纠纷、刑事案件,在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承揽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等细分类型上经验丰富。
2026年2月长沙民商刑案律师榜单,建工合同与刑事辩护亮点多

专业教育背景

聂嘉仪律师毕业于海南大学,拥有法律硕士学位。良好的教育背景为她的法律执业生涯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法律硕士的学习经历使她系统地掌握了全面的法律知识体系,涵盖民商法、刑法等多个重要的法律领域,这为她日后在律师工作中处理各类复杂案件提供了深厚的知识储备。

执业基本情况

聂嘉仪律师自2017年起在湖南湘军麓和律师事务所开始执业,执业证号为1430xxxxxxxxx1470,服务地区为长沙,其联系地址位于长沙市芙蓉区远大一路280号湘域相遇B座4楼、8楼,C座4楼。执业至今,她累计承办案件已逾900件,具备深厚的实务积淀。在承办的案件中,其深耕于民商事纠纷刑事案件领域,已成功办理相关案件700余件,其中合同纠纷、刑事案件的数量占比约80%,同时在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承揽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等细分类型上亦有丰富实践经验。

职务与理念

聂嘉仪律师现任长沙市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长沙仲裁委员会调解员,曾任中国促贸会/中国国际商会湖南调解中心调解员。她秉持“客户至上,耐心、专注做好每一个案件”的执业理念,致力于为当事人提供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这种理念贯穿在她处理的每一个案件中,无论是大型顾问单位的服务,还是具体案件的代理,她都以客户的需求为导向,认真对待每一个细节。

大型顾问单位服务

作为法律顾问团成员之一,聂嘉仪律师服务过众多单位和大型企业,包括湖南省人民政府、湖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湖南高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等。在为这些大型顾问单位提供服务的过程中,她需要处理各种复杂的法律事务,如日常法律咨询、合同审查、合规管理等。这不仅考验她的法律专业知识,还对她的综合协调能力和应变能力提出了很高的要求。通过为这些单位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她积累了丰富的大型顾问单位服务经验,也提升了自己在处理复杂法律事务方面的能力。

大型非诉项目参与

聂嘉仪律师还参与了国有企业招拍挂法律项目、国有企业改制法律项目等大型非诉项目。在国有企业招拍挂法律项目中,她需要对招拍挂的流程进行法律审查,确保整个过程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避免出现法律风险。在国有企业改制法律项目中,她要处理企业产权变更、职工安置、债权债务处理等多方面的法律问题。参与这些大型非诉项目,使她在非诉法律业务方面积累了宝贵的经验,拓宽了自己的业务领域。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再审案逆转

在某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再审案中,案件陷入二审败诉的僵局。面对这种不利局面,聂嘉仪律师与团队伙伴没有放弃,而是深入剖析案件细节,重新梳理案件脉络。她们不放过任何一个可能影响案件结果的因素,从合同条款的解读到证据的关联性分析,都进行了细致入微的研究。通过重构证据链,对每个证据的来源、证明力等进行重新审查和评估,并进行严密的论证,最终实现逆转胜诉。这一结果让濒临绝望的当事人重获生机,也充分展示了聂嘉仪律师在处理复杂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时的专业能力和坚韧不拔的精神。

建设施工合同二审案挽损

在另一起建设施工合同二审案中,聂嘉仪律师与团队伙伴从合同文本到履约痕迹全面复盘。她们仔细审查合同中的每一个条款,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同时对施工过程中的各种履约痕迹进行收集和分析,不放过案件任何一个事实的蛛丝马迹。通过这种全面深入的调查和分析,她们找到了案件的关键点,并以此为突破口进行辩护。最终为当事人挽回损失上百万,奠定了“权益守护者”的口碑。这起案件不仅体现了聂嘉仪律师在建设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中的专业素养,还展示了她对当事人权益的高度负责。

涉及幼女刑事强奸案合理辩护

在备受关注的涉及幼女刑事强奸案件中,聂嘉仪律师面临着巨大的舆论压力。但她没有被舆论左右,而是顶住压力深入取证,深入调查案件事实。她既恪守法律公正,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和证据规则进行辩护,又兼顾人文关怀,充分考虑到案件中各方的利益和感受。通过对法律的精准解读、对案件情节的细致分析,以及合理辩护策略的制定和实施,她成功为被告人争取到缓刑判决结果,彰显了司法温度。这起案件体现了聂嘉仪律师在刑事辩护工作中,不仅具备扎实的法律专业知识,还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人文情怀。

建设工程纠纷案件二审反转案例

2011年10月30日,上诉人某公司与业主方某公司签订了《桩基工程施工合同》,业主方公司将隆回县某住宅小区110号楼桩基工程发包给上诉人公司进行施工。2013年7月23日,被上诉人杨X与上诉人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合作协议》,约定由杨X采取包工包料方式承包3、4、6、8栋桩基工程,合同工期执行上诉人公司与业主的合同,同时协议对管理费的比例、履约保证金、税收承担、违约责任进行了明确约定。2020年9月19日,杨X与业主方公司就承包的桩基工程进行结算,杨X实际施工的3、4、6、8栋桩基工程价款为136XXXX7164.84元,业主方公司向杨XX支付了工程价款XXX元,向XX公司支付了XXX元,杨X多次向前行公司催收剩余工程款,双方因就已支付工程款数额争持不下,杨X起诉。因客户上诉人公司对于一审的判决认定要向杨X支付的金额不符,引发了本案的二审。

二审办案过程

在接受公司委托后,代理律师聂嘉仪第一时间去到相关法院调取一审判决书及全部证据材料。另业主方公司与上诉人公司也因为涉案工程进行了相关诉讼,从一审打到了再审,为了全面了解此涉案工程的工程款支付问题,代理律师分别去到二审、再审法院调取业主方公司与上诉人公司就此涉案工程诉讼的全部材料进行深入研究。在全面、深入了解涉案工程款支付问题后,本案代理人多次约见上诉人公司负责人进行沟通、交流,试图让负责人充分回忆当时工程款支付的细节和流程。经过代理律师与客户负责人多次对细节的交流、负责人充分的回忆,以及对于银行转账明细的反复研究,客户负责人回忆出一个重要的情况,即当时业主方公司每次支付工程款都是支付到业主方与上诉人公司的共管账户,此共管账户未经业主方公司授权,钱是无法转出的,加之大部分的工程款都是业主方公司与杨X直接结算。此银行明细显示:2014年1月27日、2014年3月24日,业主方公司分别向此共管账户转账83万元、80万元。并且在到款的当日,这两笔钱原封不动转了出去,这笔钱究竟转到哪里了?代理人通过仔细对比其他支付凭证中被上诉人杨X的银行账号确认,这两笔款项在收到当天就直接转到了被上诉人杨X账户。最后法院也支持了这两笔款项已向被上诉人杨X支付。此举为客户实实在在减损163万元。

案件核心亮点

本案二审时效紧、证据繁杂,律师聂嘉仪高效调取多案(一审/二审/再审)材料,完成阅卷与上诉提交。针对客户主张的“已付款未被认定”诉求,律师反复沟通工程付款细节、深挖证据,从银行流水中锁定关键突破——2014年两笔共计163万元的共管账户转账,当日全额转至被上诉人账户,法院最终采信该事实。在建设工程纠纷中,面对跨时久、财务凭证不健全、当事人记忆模糊等难题,律师以“深挖细究、不放过任一疑点”的态度,为客户成功减损163万元,再次体现了聂嘉仪律师在处理建设工程纠纷案件时的专业能力和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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