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婚姻危机引出财产纷争
婚姻本是人生中一份美好的承诺,然而张女士却在婚姻中遭遇了沉重的打击。张女士与王先生于2015年9月16日登记结婚,婚后感情原本尚可,然而2017年王先生前往某城市创业,2024年7月底,张女士前往探望时,意外发现王先生住处有女性用品。经追问,王先生承认长期与李女士存在非法同居的婚外恋关系。张女士进一步核查发现,王先生在与李女士交往期间,通过多个平台向李女士累计支付大额款项。虽李女士曾表达歉意,但拒绝返还。为维护自身合法财产权益,张女士委托了贵州公心和律师事务所的汪育倩律师,向法院提起诉讼。
二、专业律师严谨办案
汪育倩律师自2019年开始执业,累计承办案件已逾300件,在民商事领域经验丰富,尤其专精于合同纠纷案件,还在婚姻家庭等细分类型上有丰富实践。接受张女士委托后,汪律师第一时间协助张女士梳理案件核心事实。她收集并固定关键证据,包括结婚证、转账记录、微信聊天记录等。在核对转账金额时,仔细严谨,发现存在部分重复计算及错算情形,最终精准锁定王先生向李女士的实际转账总额,同时核实李女士向王先生的反向转账金额,为后续庭审辩论奠定坚实基础。
三、庭审交锋据理力争
结合案件事实,汪律师确定核心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夫妻共同财产处理及公序良俗的规定。庭审中,被告李女士提出抗辩,认为转账款项用于共同生活消费,剩余款项应视为王先生个人消费,不应返还。汪律师发表重点辩论意见,指出王先生的支付行为超出日常生活需要,属于无权处分,侵犯了张女士财产所有权;其与李女士的婚外恋关系违背公序良俗,赠与行为无效;李女士未提供充分证据证明款项用于共同消费,反向转账不能免除其返还义务。
四、公正判决维护权益
贵州省兴仁市人民法院经审理,完全采纳汪育倩律师的代理意见,作出判决确认赠与行为无效,判令李女士返还张女士夫妻共同财产242894.17元,并对案件受理费和保全费进行了合理分配。若李女士未按期履行,将依法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的判决不仅为张女士追回了被擅自处分的夫妻共同财产,也维护了婚姻家庭的稳定性和法律的公序良俗。如果您在婚姻家事、合同等方面遇到法律难题,汪育倩律师凭借其扎实的专业能力和严谨的服务态度,将是您维护合法权益的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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