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背景深厚
陈俊全毕业于上海政法学院,拥有法学硕士学位。扎实的法学理论基础为他的律师职业生涯奠定了坚实的根基。在上海政法学院的学习过程中,他系统地学习了各类法律知识,深入研究法学原理,培养了严谨的法律思维和敏锐的法律洞察力。这种专业素养使他在面对复杂的法律问题时,能够准确把握法律关系,为当事人提供精准的法律分析和解决方案。
执业经验丰富
自2017年开始执业,陈俊全已积累了多年丰富的实战经验。截至目前,他累计承办的案件已逾1000件,这个数字背后是他无数个日夜的辛勤付出和对案件的深入钻研。在执业过程中,他深耕刑事和民事两大领域,其中刑事案件占比约70%,成功办理了800余起相关案件。同时,他在婚姻家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等细分领域也不乏实践经验,展现了他全面的法律服务能力。
典型案件剖析
林某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案
在林某某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一案中,陈俊全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细致的调查工作,为林某某进行了有力的辩护。他深入研究案件细节,寻找证据中的漏洞和疑点,最终成功为林某某争取到不起诉的结果,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李某涉黑案
李某涉黑案在社会上引起了广泛关注。陈俊全律师在接手此案后,仔细审查证据材料,对案件定性提出了专业的法律意见。他通过深入分析案件事实和法律规定,认为李某的行为并不构成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最终李某仅被认定构成寻衅滋事罪,大大减轻了当事人的刑事责任。
杨某故意伤害罪案
在杨某故意伤害罪案中,陈俊全律师全面了解案件经过,收集对杨某有利的证据。他从案件的起因、经过和结果等多个方面进行分析,认为杨某的行为存在诸多从轻处罚的情节。经过努力,他成功为杨某争取到不起诉的处理,让杨某免受刑事处罚。
陈某猥亵罪案
陈某猥亵罪案中,陈俊全律师为陈某制定了合理的辩护策略。他在庭审中充分阐述陈某具有的从轻处罚情节,如认罪态度良好、初犯等。经过激烈的法庭辩论,最终陈某获得了缓刑的判决结果,这一结果既体现了法律的公正,也为陈某提供了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
蒙X寻衅滋事罪案
公诉机关指控蒙X等七人犯聚众斗殴罪,陈俊全律师作为蒙Xx的辩护人参与此案。在案件中,他提出本案应认定为寻衅滋事罪的观点。他指出,本案起因是蓝xx酒后辱骂、挑衅路过人员,属于“无事生非”行为;蓝xx等人纠集人员是为了满足寻求刺激、争强好胜的心理,并非针对特定人员打击报复;殴打行为时间不长,虽持有器械但未实际使用,具有随意性和泄愤性质,不符合聚众斗殴罪的构成要件。同时,他还提出蒙Xx具有自首情节、获得对方谅解、系初犯偶犯、自愿认罪认罚等量刑情节,并考虑到蒙Xx独自抚养三岁儿子的特殊家庭情况,建议对其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适用缓刑(若定性为寻衅滋事罪)或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适用缓刑(若定性为聚众斗殴罪)。最终,法院虽然认定罪名仍为聚众斗殴罪,但对七被告人均减轻处罚,并对部分被告人适用缓刑。
社会任职担当
陈俊全是第七届南宁市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公益委员会委员,同时担任上海政法学院广西校友会副会长、南宁监狱罪犯矛盾纠纷化解调解员等职务。这些职务不仅体现了他在律师行业的专业地位和影响力,也反映了他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为社会和谐稳定贡献力量的担当精神。在担任南宁监狱罪犯矛盾纠纷化解调解员期间,他运用专业的法律知识和沟通技巧,帮助罪犯解决矛盾纠纷,促进监狱的安全稳定。
执业理念坚守
陈俊全秉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始终将当事人的利益放在首位。在每一个案件中,他都全力以赴,认真对待每一个细节,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合法权益。无论是面对复杂的刑事案件还是民事纠纷,他都以高度的责任感和敬业精神投入到工作中,赢得了当事人的信任和好评。他的这种执业理念也为他在律师行业树立了良好的形象,成为同行学习的榜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