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背景深厚
段彪永律师有着扎实的法学知识基础。他本科毕业于云南大学法学专业,获得法学学士学位,在云南大学的学习让他系统地掌握了法学的基本理论和知识体系。之后,他又在中国政法大学深造,攻读刑法专业硕士学位,进一步提升了自己在法学领域的专业素养和研究能力。这样丰富且深入的教育背景为他日后在法律实务中的出色表现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执业履历丰富
自2011年开始执业,段彪永律师在法律行业已经深耕多年。他目前任职于云南曲直律师事务所,担任副主任一职。同时,他还兼任云南省人力资源管理师协会副会长、昆明市律师协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协会副主任以及昆明市某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等重要职务。这些职务不仅体现了他在法律行业的专业地位和影响力,也让他在处理各类法律事务时能够从多个角度进行思考和分析。
专注工伤领域
段彪永律师深耕于云南省内工伤赔偿领域,是该领域的专业律师。执业至今,他累计承办工伤案件已逾600件,其中工伤赔偿案件占比约90%。在长期的实践中,他积累了深厚的实务经验,对工伤赔偿案件的处理流程和相关法律法规了如指掌。此外,他在工亡案件、超龄工伤认定等细分类型上也有丰富的实践经验,能够为不同情况的当事人提供专业的法律解决方案。在不予工伤认定行政案件、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诉讼领域,他同样具备突出的专业能力,承办案件达13件,主要集中在不予工伤认定行政案件(占比约80%),并且熟悉劳动能力鉴定、工伤部位增补等关联案件的处理。
典型案件剖析
以段彪永律师代理的曲靖陆良县八级工伤案件为例。2023年3月,申请人入职被申请人处,月工资8000元,由被申请人次月15日左右通过微信转账方式发放。然而,被申请人与申请人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也未为申请人缴纳社会保险费。2023年5月,申请人在被申请人处货车上装塑料管时不慎从货车上摔下受伤,随后送医院治疗。
2024年11月,经陆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认定工伤决定书》,认定申请人伤害情形为工伤。2025年5月,经云南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再次鉴定认定申请人为伤残八级。在这个过程中,段彪永律师凭借其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申请人提供了全面的法律支持。
仲裁委员会在审理过程中,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二款“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结合依法确认的未参保、双方劳动关系已解除等法律事实,判定本案所涉的工伤保险待遇均由被申请人依法支付。
对于停工留薪期工资,参考《云南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管理办法(试行)》(云人社发〔2018〕2号)的规定,申请人受伤害部位所对应的停工留薪期应为3-5.5月(其中:不稳定期1-1.5月、恢复期2-4月)。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且综合依法确认的关于住院天数及工资等客观事实,仲裁委对申请人的主张予以适当支持,具体支持金额为24000元(8000元/月×3月)。
对于住院期间护理费,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三款“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综合市场价格水平、有关标准和举证实际,以及依法确认的相关法律事实,仲裁委对申请人的主张(即2400元)予以支持。
最终,仲裁委员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经仲裁庭合议,裁决由被申请人公司支付申请人下列工伤保险待遇:一次性伤残补助金88000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49098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147294元、停工留薪期工资24000元、住院伙食补助费348元、住院期间护理费2400元。上述款额合计311140元(大写人民币叁拾壹万壹仟壹佰肆拾元整),限于本裁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支付完毕。
段彪永律师在这起案件中,凭借其专业的法律素养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申请人争取到了合理的赔偿,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他以“责任为先,全力以赴”的执业理念,在工伤赔偿领域不断为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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