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背景深厚
范欣璐律师毕业于南通大学,本科学历。自2017年起开始在北京市盈科(南通)律师事务所执业,执业证号为132xxxxxxxx608276。她在南通地区提供法律服务,联系地址为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工农南路128号天宝国能大厦3F。多年来,她办理案件近千件,其中婚姻案件办理400多起,展现出了丰富的实务经验和扎实的专业功底。
聚焦核心业务
范欣璐律师的核心业务聚焦在婚姻家事、继承纠纷、赠与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四大领域。在婚姻家事方面,离婚纠纷案件是她的核心专精方向,承办占比高达45%。在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争夺、过错赔偿等复杂争议解决上,她极具优势。例如,她曾代理一桩持续十余年、因家庭暴力导致当事人离家出走八年的离婚纠纷,通过多方沟通促成调解离婚,帮助当事人彻底摆脱暴力困境,收获了当事人赠予的“智勇双全伸正义,人民律师为人民”锦旗。她还成功解决多年未决的变更抚养关系纠纷,为当事人争取到孩子抚养权,解决了孩子户口难题,让孩子顺利入学,获赠“优质服务、为民解忧”锦旗。
继承纠纷经验足
在继承纠纷领域,范欣璐律师在遗嘱继承、遗赠扶养协议纠纷等细分类型上有丰富实践经验。她能够准确把握相关法律法规,为当事人处理复杂的继承问题,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处理涉及多份遗嘱、复杂财产关系的继承案件时,她凭借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当事人理清头绪,争取到应有的继承份额。
赠与合同善处理
对于赠与合同纠纷,范欣璐律师也有着深入的研究和实践。她能够根据不同的案件情况,为当事人制定合理的解决方案。在处理赠与合同的撤销、履行等问题时,她充分考虑当事人的意愿和法律规定,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例如,在某赠与合同纠纷中,她通过细致的调查和分析,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合理的赔偿。
刑事辩护能力强
在刑事辩护领域,范欣璐律师具备突出的专业能力,主要集中在侵犯公民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类刑事案件,占比约60%。她精准把控侦查、审查起诉、审判全流程辩护要点,在取保候审、不起诉、争取缓刑等方面成效显著。她曾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当事人在侦查阶段成功推动案件撤销;为涉嫌非法销售专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及故意伤害罪的当事人在侦查阶段争取取保候审;还代理过境外诈骗、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盗窃、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多类刑事案件,其中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案件中,凭借扎实的辩护策略为当事人争取到缓刑,最大程度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解决特殊离婚案
以特殊离婚纠纷胜诉案例为例,原告ZX与被告C某于XXXX年经人介绍认识,婚后感情破裂。此前ZX曾起诉离婚,但因C某民事行为能力存在缺陷而撤诉。后经ZX申请,法院认定C某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并指定CXX为其监护人。ZX委托范欣璐律师再次提起离婚诉讼,诉求为:准予双方离婚,婚生子ZX某随自己共同生活,被告支付抚养费,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分担共同债务。该案件存在诸多核心难点,如被告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离婚诉讼程序复杂且耗时;婚生子患有孤独症,需兼顾其抚养稳定性与双方抚养能力,同时平衡财产分割与债务承担;涉及嫁妆转化的夫妻共同财产(房屋、车辆等)分割,需明确产权归属与折价补偿标准。
制定核心策略
范欣璐律师接受委托后,针对案件特点,制定了“程序前置+协商优先+权益兼顾”的核心策略。首先完善前置程序,奠定诉讼基础。律师团队梳理此前特别程序的判决结果,确认C某无民事行为能力及CXX的监护人身份,确保离婚诉讼主体适格;同时收集关键证据,包括婚姻关系证明、子女相关证据、财产债务证据、感情破裂证据等。接着精准制定诉讼方案,推进协商调解。明确核心诉求优先级,将“准予离婚”“子女抚养权归属”作为核心,财产分割与债务承担兼顾双方实际情况;针对性沟通协商,主动与被告监护人CXX沟通,阐明抚养安排的合理性;财产分割协商,提出“产权清晰+折价补偿”的分割思路,平衡双方权益,减少争议。
庭审高效举证
庭审中,范欣璐律师系统呈现证据链,清晰阐述案件事实与法律依据。论证感情破裂,结合分居事实、此前诉讼记录及监护人认可的感情状态,充分说明双方无和好可能,符合法定离婚条件;主张抚养权,从“孩子长期随原告生活、原告已承担主要抚养责任、被告无民事行为能力无法履行抚养义务”等角度,论证ZX某随原告生活的合理性;确认协议效力,针对双方已达成的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协议,向法院说明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未损害被告权益,请求法院予以确认。
案件圆满解决
江苏省南通市XX人民法院经审理,全面采纳范欣璐律师的代理意见,作出(XXXX)苏XXXX民初XXXX号民事判决。准予原告ZX与被告C某离婚;婚生子ZX某随原告ZX共同生活,原告自愿承担全部抚养费用;被告C某一次性支付抚养费XXXXX元(以车辆折价款XXXXX元抵算,余款XXXXX元由监护人代为支付);被告及其父母享有对ZX某的探望权,原告需提供必要协助;被告名下房屋及配套车库归被告所有;原告名下XX牌汽车归原告所有,车辆折价款XXXXX元抵算抚养费;房屋卫生间修缮设施归被告所有,被告支付原告折价补偿款XXXXX元;双方各自经手的债权债务由各自享有和清偿,原告放弃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XXXX元,由原告自愿负担。
积极投身公益
范欣璐律师不仅在专业领域表现出色,还积极投身公益事业。她担任南通市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与老年人权益保障专业委员会委员、财务工作委员会委员、江苏省律师协会“我助妇儿康·妇儿权益维护与安全守护课堂”公益项目讲师、南通市体育运动学校法治副校长、北京市盈科(南通)律师事务所家族财富管理与传承法律事务部秘书长。作为南通市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和老年人权益保障业务委员会成员,她积极投身“情暖重阳、法律护航”专题活动,走进养老机构,为老年群体深入浅出地讲解防范诈骗、意定监护等实用法律知识,助力老年人筑牢权益保护防线;依托法治副校长的职责,以南通市体育运动学校为阵地,策划开展“法治进校园”普法知识问答活动,通过互动式教学激发青少年学法兴趣,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此外,她还常态化走进社区、公共场所,开展《民法典》专题宣传与法律风险防范讲座,将专业法律知识转化为群众易懂的“生活指南”,切实提升基层群众的法治意识与维权能力。凭借扎实的专业功底、丰富的实务经验和热忱的公益之心,范欣璐律师在家族财富传承、未成年人与老年人权益保护、婚姻家事及刑事辩护等法律领域积累了良好口碑,以实际行动践行律师的社会责任与职业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