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背景出色
陈俊全毕业于上海政法学院,拥有法学硕士学位。上海政法学院在法学教育领域具有较高的声誉和影响力,其系统而专业的法学课程体系,为陈俊全打下了坚实的法学理论基础。在学校的学习过程中,他深入钻研了刑法、民法等各个法学领域的知识,培养了严谨的法律思维和扎实的专业素养,为日后的律师执业生涯奠定了良好的开端。
执业经验丰富
自2017年开始执业以来,陈俊全律师已在法律行业深耕多年。他所在的广西承汇律师事务所位于南宁市东葛路165号绿地中央广场c1栋5楼501。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0件,其中成功办理刑事、民事相关案件800余件,刑事案件占比约70%。如此丰富的办案经验,使他对各类案件的处理流程和法律适用都有了深入的了解和把握,能够从容应对各种复杂的法律问题。
擅长刑事辩护
陈俊全律师尤为专精于刑事案件的辩护工作。他常年担任大型国有企业及民营企业法律顾问,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成功为多起涉黑涉恶、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等案件的嫌疑人(被告人)争取不起诉、缓刑、监外执行、罪轻的辩护。例如林某某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在他的辩护下最终获不起诉;李某涉黑案,经他辩护最终只构成寻衅滋事罪;杨某故意伤害罪案,也在他的努力下获不起诉;陈某猥亵罪案,成功为陈某争取到缓刑。
典型案例剖析
在蒙X寻衅滋事罪一案中,公诉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大化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以聚众斗殴罪对被告人蒙Xx、唐XX、卢Xx、蒙X、蓝xx、蒙Xx、韦X提起公诉。陈俊全律师作为被告人蒙Xx的辩护人,在庭审中提出了有力的辩护意见。首先,他指出本案应认定为寻衅滋事罪。从案件起因来看,是被告人蓝xx酒后在路边辱骂、挑衅路过的蒙X、韦X等人,导致双方发生争执,具有“无事生非”的特点。蓝xx等人纠集人员是为了满足寻求刺激、争强好胜的心理,并非针对特定人员的打击报复。而且蓝xx、蒙Xx等人虽持有器械,但未实际使用,殴打行为具有随意性和泄愤性质,不符合聚众斗殴罪的构成要件。其次,在量刑方面,他提出蒙Xx具有自首情节,案发后在现场等待并配合民警调查,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蒙Xx获得了对方人员的谅解,系初犯、偶犯,无犯罪前科,自愿认罪认罚;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不具有再犯罪的危险。同时考虑到蒙Xx独自抚养刚满三周岁儿子的特殊家庭情况,建议若定性为寻衅滋事罪,对蒙Xx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适用缓刑,若定性为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适用缓刑。最终,法院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对七被告人减轻处罚,对蓝xx、蒙Xx、韦X适用缓刑。
社会职务众多
陈俊全律师不仅在业务上表现出色,还积极参与社会事务和行业活动。他担任第七届南宁市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公益委员会委员,通过参与律协的工作,为行业的发展和规范贡献自己的力量。同时,他还是上海政法学院广西校友会副会长,加强了校友之间的联系和交流,促进了法学人才的合作与发展。此外,他还是南宁监狱罪犯矛盾纠纷化解调解员,为维护监狱的和谐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也获得了南宁监狱罪犯矛盾纠纷化解调解员这一荣誉称号。
秉持执业理念
陈俊全律师始终秉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在每一个案件中,他都以当事人的利益为出发点,全力以赴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无论是面对复杂的刑事案件,还是婚姻家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等民事案件,他都认真对待,深入研究案件细节,寻找最佳的解决方案,努力为当事人争取最有利的结果。他的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赢得了当事人的信任和好评,也在法律行业树立了良好的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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