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际施工人和承包人如何结算
实际施工人与承包人结算应遵循合同约定。若双方有明确有效的书面合同,按合同中关于结算方式、时间、计价标准等条款执行。
若没有合同或合同约定不明,可参照相关建设工程行业标准、地方规定确定结算依据。实际施工人完成施工后,应及时向承包人提交完整的结算资料,包括工程量清单、工程变更记录等。承包人收到资料后,应在合理期限内审核。
若对工程量、工程质量等有争议,可共同委托有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进行鉴定,以鉴定结果作为结算参考。若协商不成,实际施工人可通过诉讼或仲裁解决纠纷,由司法机关或仲裁机构依据事实和法律作出裁决。
二、实际施工人和承办人都主张工程款怎么办
实际施工人是指无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承包人,承办人表述应指承包人。当二者都主张工程款,应区分不同情形处理。若建设工程质量合格,实际施工人可突破合同相对性,向发包人主张在欠付转包人或违法分包人建设工程价款范围内支付工程款。承包人基于合法有效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也有权按合同约定向发包人主张工程款。
若存在转包、违法分包情况,承包人已收取管理费等费用,在实际施工人主张工程款时,应根据具体情况确定费用的处理。双方可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实际施工人或承包人可通过诉讼,由法院根据各方证据、合同约定及法律规定,确定工程款的归属和支付方式。
三、实际施工人法律咋认定
实际施工人指在建设工程中,未取得相应资质而实际投入资金、材料和劳力进行工程施工的主体。依据相关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类主体可认定为实际施工人:一是转包合同的转承包人;二是违法分包合同的承包人;三是缺乏相应资质而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与他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单位或个人。
认定时,要结合实质要件判断,即是否实际组织工人、投入资金和材料进行工程建设;还要看形式要件,如相关合同、结算凭证等能证明存在实际施工行为的证据。实际施工人在权益受损时,可突破合同相对性向发包人主张权利,但需满足一定条件。
在探讨实际施工人和承包人如何结算之后,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比如结算完成后若出现款项拖欠,实际施工人该如何维护自身权益。依据法律,实际施工人可通过协商、调解,甚至诉讼等途径索要欠款。另外,结算中涉及的税务问题也不容忽视,双方都需按照规定缴纳相应税款,避免税务风险。若你在实际施工人和承包人结算方面,对欠款追讨、税务处理等还有疑问,想进一步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和操作流程,别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人士将为你答疑解惑。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