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当天算不算羁押
取保候审当天不算羁押。羁押是指将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依法关押在特定场所,限制其人身自由,像看守所、监狱等场所的关押。而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被取保候审人虽然人身自由受到一定限制,但相较于羁押状态,其可以在一定范围内正常生活,并未被关押在特定羁押场所,所以取保候审当天不算作羁押。
二、取保候审当天是否计入羁押期限
取保候审当天不计入羁押期限。依据《刑事诉讼法》规定,羁押是指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关押在特定场所,限制其人身自由,像拘留、逮捕后在看守所的关押。而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它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提供保证后,不被关押在看守所,而是在规定区域内活动,其人身自由限制程度与羁押不同。所以,取保候审期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并非被完全剥夺,不处于严格意义的羁押状态,因此取保候审当天及整个取保候审期间都不能计入羁押期限。
三、监视居住能折抵刑期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六条规定,监视居住能否折抵刑期需区分执行场所:
1.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因剥夺或限制人身自由,应折抵刑期。具体为: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1日折抵刑期1日;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2日折抵刑期1日。
2.住处执行的监视居住:未剥夺人身自由,不折抵刑期。
需注意,指定居所监视居住需符合法定条件(如无固定住处、涉嫌危害国家安全或恐怖活动犯罪且住处执行有碍侦查等),且不得在羁押场所、专门办案场所执行。
综上,仅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可折抵刑期,住处执行的监视居住不可折抵。
在探讨取保候审当天算不算羁押这个问题后,我们还需关注与此紧密相关的其他要点。取保候审期间犯罪嫌疑人需遵守诸多规定,若违反规定,可能会被取消取保候审,重新羁押。而且,取保候审的时间是不能折抵刑期的,这与羁押不同,羁押时间在判刑后是可以依法折抵刑期的。如果大家对取保候审期间的具体规定、违反后果,或者羁押与刑期折抵的更多细节等有疑问,想进一步了解清楚相关法律规定。别担心,赶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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