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得了大病单位能解除合同吗
在职工得了大病的情况下,单位一般不能随意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医疗期的长短根据劳动者的实际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确定。
不过,如果职工在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二、单位在员工大病期解约是否违反法律
单位在员工大病期解约,一般违反法律。根据《劳动合同法》,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无过失性辞退(如不能胜任工作等)、经济性裁员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若单位在员工大病医疗期内解约,属于违法解除。员工可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若员工不要求继续履行或已无法继续履行,单位应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员工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员工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不过,若员工存在严重违纪等过错情形,单位仍可依法解除。
三、员工大病期单位解约,员工可获哪些法律赔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若单位在员工大病期违法解约,员工可获以下赔偿:一是经济赔偿金,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经济补偿按员工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月工资是指员工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二是医疗补助费,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及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单位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重病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绝症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
当我们探讨得了大病单位能解除合同吗这个问题时,还需了解一些相关情况。若单位在员工患病医疗期内解除合同,这是违法的,员工可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合同,或支付赔偿金。而医疗期满后,员工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员工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需支付经济补偿。要是您对大病期间单位解除合同的赔偿标准、医疗期时长界定等还有疑问,别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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