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款工程款的优先权谁享有
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由承包人享有。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而购房者在满足一定条件下有特殊保护。消费者交付购买商品房的全部或者大部分款项后,承包人的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不得对抗买受人。
二、房屋买卖中消费者与工程方谁有优先受偿权
在房屋买卖中,消费者的权益与工程方的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存在一定顺位关系。根据法律规定,符合条件的房屋消费者的权利优先于工程方的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
房屋消费者需满足一定条件才能享有优先权益,即其为购买用于居住且名下无其他用于居住房屋的消费者,已支付的价款超过合同约定总价款的百分之五十。若满足这些条件,即便工程方享有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房屋消费者要求交付房屋并办理过户登记等权利也优先得到保障。这主要是为了保护消费者基本居住权益。反之,若不满足上述条件,工程方的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优先。
三、房屋买卖中消费者优先受偿权有何法律依据
房屋买卖中消费者优先受偿权主要依据有相关法律法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的批复》规定,消费者交付购买商品房的全部或者大部分款项后,承包人就该商品房享有的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不得对抗买受人。此外,在《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中也明确,符合一定条件的房屋消费者的权利优先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抵押权以及其他债权。这些规定旨在保护房屋消费者生存权益,当房屋消费者按约支付大部分款项,其权利地位应优先保障,以避免消费者因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抵押权等无法取得所购房屋。
在探讨房款工程款的优先权谁享有这个问题时,还有一些与之紧密相关的情况值得关注。比如当工程款优先权与购房者的权利发生冲突时,在满足一定条件下,消费者购房人的权利优先于工程款优先权受偿。另外,工程款优先权的行使期限也很关键,承包人需在法定期限内主张,否则可能会丧失该优先权。倘若你在房款工程款优先权的具体认定、权利冲突处理以及行使期限等方面存在疑问,或者遇到了相关纠纷,别让困惑继续困扰你。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获取专业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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