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结算未约定计价标准怎么办
若工程结算未约定计价标准,可按以下方式处理:首先,参照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当时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方法或者计价标准结算工程价款。其次,若无法参照上述标准,可根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依照规定履行。还可通过双方协商达成补充协议确定计价标准。协商不成时,可申请工程造价鉴定,由专业鉴定机构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及相关规范确定工程造价,以此作为结算依据。总之,要通过合法合理途径确定工程价款结算标准,保障双方合法权益。
二、工程结算无约定计价标准法律如何判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规定,当事人对建设工程的计价标准或者计价方法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可以参照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方法或者计价标准结算工程价款。
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有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的,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发包人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的,应予支持;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承包人请求支付工程价款的,不予支持。此外,当事人就同一建设工程另行订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经过备案的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应当以备案的中标合同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根据。
三、工程结算无约定工期延误法律咋判定
工程结算无约定工期延误,判定需综合考量。根据《民法典》,承包人应按约完成建设工程,虽无工期约定,但应在合理期间完工。法院判定时,会参考相关行业标准、工程规模与复杂程度等确定合理工期。
若承包人原因致延误,发包人可主张赔偿损失,如窝工费、机械设备闲置费等。损失需有证据证明,如费用支出凭证、合同等。若发包人原因致延误,承包人可索赔,如增加的人工、材料成本等。
判定需结合具体证据,双方均应就自身主张举证。
当探讨工程结算未约定计价标准怎么办时,除了要考虑如何确定计价标准外,还会衍生出一些相关问题。比如若确定计价标准后,结算金额与预期差异较大,引发一方不满该如何处理;以及在确定计价标准过程中,产生的额外费用又该由谁承担。这些都是与工程结算未约定计价标准紧密相关的情况。工程建设涉及大量资金与复杂流程,任何一个环节的处理不当都可能带来诸多麻烦。若你在工程结算计价方面还有其他疑问,点击网页底部的 “立即咨询” 按钮,专业法律人员会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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