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保哪几种重大疾病
离婚和重大疾病保险并无直接关联。若你想问的是重大疾病保险通常保障哪些疾病,根据中国银保监会相关规定,重疾险产品必须保障6种核心重大疾病,包括恶性肿瘤(不包括部分早期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脑中风后遗症(永久性的功能障碍)、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冠状动脉搭桥术(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终末期肾病(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
除此之外,市面上多数重疾险还会在此基础上,扩展保障至几十种甚至上百种重大疾病,如严重阿尔茨海默病、严重帕金森病等。不同保险产品保障的具体疾病和范围存在差异,购买时需仔细阅读保险合同条款。
二、离婚后重大疾病保障在法律上有哪些
离婚后,夫妻关系解除,一般不再有相互扶养义务,但重大疾病保障在法律上有相关规定。若一方在离婚时生活困难且患重大疾病,另一方应给予适当帮助,《民法典》规定,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法院判决。
此外,婚内购买的以夫妻为受益人的保险,按保险合同和法律规定处理。若为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商业保险,分割时可协商退保平分现金价值,或一方补偿另一方相应费用后保留保险权益。
三、离婚后重大疾病保障法律规定适用情形有哪些
离婚后重大疾病保障相关法律规定适用情形主要如下:
一是经济帮助。依据《民法典》,离婚时一方生活困难,如患重大疾病且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另一方可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由法院判决。
二是婚内隐瞒重大疾病。若一方在结婚登记前隐瞒重大疾病,另一方可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婚姻被撤销后,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三是夫妻间扶养义务的延伸。虽离婚后夫妻扶养义务终止,但基于公平等原则,一方患重大疾病且生活陷入严重困境时,法院可能会综合考量要求另一方给予一定经济救助。
当谈到离婚保哪几种重大疾病时,除了了解具体保障的重大疾病种类,还需关注理赔条件和免责范围。不同的离婚保险产品在理赔条件上会有差异,有的需要达到特定的疾病状态或进行了某种治疗才予以赔付。同时,免责范围也很关键,比如一些因被保险人故意行为、违法犯罪等导致的疾病,通常不在保障范围内。若你对离婚保险保障的重大疾病种类、理赔细节以及如何选择合适的产品仍有疑问,不要错过获取专业建议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人士会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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