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构成持有与使用假币罪
持有、使用假币罪是选择性罪名。
持有假币罪
在客观方面,行为人须持有假币,即对假币有事实上的支配或控制,数额较大(总面额在四千元以上)。主观上是故意,即明知是假币而持有。若确实不知是假币而持有,不构成此罪。
使用假币罪
客观上表现为将假币投入流通领域,如购物、偿债等方式使用,数额同样要求较大(总面额四千元以上)。主观也是故意,若误将假币当作真币使用,不构成犯罪。
若同时实施持有和使用假币行为,不数罪并罚,按一罪处理。依据《刑法》规定,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没收财产。
二、持有使用假币罪的量刑标准如何确定
持有、使用假币罪量刑根据数额确定。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根据相关司法解释,总面额在四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属于“数额较大”。
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总面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认定为“数额巨大”。
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没收财产。总面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司法实践中,需结合假币面额、数量等证据综合认定。
三、持有使用假币罪的从轻处罚情形咋判定
持有、使用假币罪从轻处罚情形判定需结合多方面因素。依据《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若犯罪嫌疑人有自首情节,即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从轻处罚;有立功表现,如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或提供重要线索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也能从轻。
从犯罪情节看,持有、使用假币数额刚达到追诉标准,或在他人教唆、胁迫下实施犯罪且作用较小,可酌情从轻。此外,积极退赃退赔,主动上交假币,减少假币继续流通造成危害,也会在量刑时考虑从轻。法院会综合全案事实、证据,依据法律规定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判定是否从轻及从轻幅度。
当我们探讨如何构成持有与使用假币罪时,除了了解构成要件,还需关注相关的量刑和后续影响。持有与使用假币达到一定数额,会根据法律规定进行相应的刑事处罚,这不仅影响个人的自由,还会在个人档案上留下污点。而且使用假币给交易对方造成的损失,还可能面临民事赔偿责任。若你对持有与使用假币罪的数额标准界定、量刑细节,或者是涉及假币案件的处理流程等问题存在疑问,别让困惑困扰自己。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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