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收回离婚协议的房产
收回离婚协议中涉及的房产,需视具体情况处理。若对方未按协议履行过户义务,可向法院起诉要求其履行。胜诉后,若对方仍不配合,可凭生效法律文书申请强制执行。
若签订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一方可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向法院或仲裁机构请求撤销该协议中关于房产分割的条款。撤销后,重新分割房产。
若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对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房产等行为,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二、离婚协议房产未过户如何收回
离婚协议中约定房产归一方但未过户,若想收回需视情况处理。
若签订协议时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协议合法有效,一般不能随意收回。根据《民法典》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不过,若存在欺诈、胁迫等可撤销情形,可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向法院起诉请求撤销离婚协议中关于房产的约定。
若双方能协商一致,也可重新达成协议变更房产归属。但要注意,即便收回房产,可能需承担违约责任,如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三、离婚协议房产未过户能对抗第三人吗
离婚协议房产未过户一般不能对抗第三人。根据《民法典》物权编,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离婚协议约定房产归属但未过户,房产所有权未转移。
若登记方擅自处分房产,如抵押、出售给不知情第三人,第三人基于对不动产登记簿的信赖,可能善意取得房产权利。善意取得需符合受让时善意、合理价格转让、已登记等条件。此时,另一方只能依据离婚协议向对方主张违约责任,要求赔偿损失,不能要求第三人返还房产。
当探讨如何收回离婚协议的房产时,除了常见的收回方式,还有一些情况值得关注。例如,如果在签订离婚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可通过法律途径请求法院撤销该协议来收回房产。另外,若一方未按协议约定配合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履行协议。倘若在收回房产过程中涉及房产增值部分的分割问题,也需要依据具体情况来处理。如果您在收回离婚协议房产的过程中遇到难题,或是对相关法律细节有疑问,别错过解决问题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员会为您提供精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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