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与执业背景
陈俊全毕业于上海政法学院,拥有法学硕士学位。自2017年起在广西承汇律师事务所执业,执业证号为1450xxxxxxxx74722。他服务于南宁地区,律所位于南宁市东葛路165号绿地中央广场c1栋5楼501。他还是第七届南宁市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公益委员会委员,上海政法学院广西校友会副会长以及南宁监狱罪犯矛盾纠纷化解调解员,常年担任大型国有企业及民营企业法律顾问。
执业方向与经验
陈俊全深耕刑事与民事领域。在执业生涯中,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0件,成功办理相关案件800余件,其中刑事案件占比约70%。除刑事辩护外,在婚姻家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等细分领域也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这种多领域的执业经历,使他能够从不同角度为当事人提供法律解决方案,应对复杂多样的法律问题。
典型案例详情
以杨X故意伤害案为例,2020年9月13日晚20时许,在南宁市兴宁区,被不起诉人杨XX发现母亲和二嫂与邻居王XX争吵推搡,其弟弟杨XX与被害人也发生推搡,杨XX拿木棍敲打被害人手臂,杨XX跑回家拿菜刀将王XX头部、左前臂砍伤,经鉴定王XX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南宁市公安局兴宁分局以杨XX涉嫌故意伤害罪移送起诉,陈俊全作为杨XX的辩护人参与此案。
案件处理结果
经检察院审查认为,杨XX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认罪认罚,且已赔偿被害人部分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杨XX不起诉。此案例体现了陈俊全在刑事辩护中为当事人争取有利结果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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