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履历丰富
陈俊全律师毕业于上海政法学院,拥有法学硕士学位。自2017年开始在广西承汇律师事务所执业,至今已有数年。他累计承办案件逾1000件,在刑事、民事领域都有深厚的实务积淀,其中成功办理相关案件800余件,刑事案件占比约70%。此外,他还是第七届南宁市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公益委员会委员,上海政法学院广西校友会副会长,南宁监狱罪犯矛盾纠纷化解调解员,常年担任大型国有企业及民营企业法律顾问。
案件基本情况
杨X故意伤害案中,被不起诉人杨XX,女,高中文化。2020年12月3日被南宁市公安局兴宁分局取保候审,2021年11月19日被检察院取保候审。本案由南宁市公安局兴宁分局侦查终结,以杨XX涉嫌故意伤害罪,于2021年11月17日移送检察院起诉。经审查查明,2020年9月13日晚,杨XX发现母亲和二嫂与邻居王XX争吵推搡,其弟弟杨XX也与被害人推搡,杨XX拿木棍敲打被害人手臂,杨XX回家拿菜刀将王XX头部、左前臂砍伤,王XX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
律师介入辩护
陈俊全律师作为杨XX的辩护人介入此案。在了解案件全貌后,他充分考虑到杨XX的具体情况。杨XX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且认罪认罚,还已赔偿被害人部分损失。陈俊全律师依据这些事实和法律规定,为杨XX进行了有力的辩护,强调其符合不需要判处刑罚的条件。
最终案件结果
检察院认为,杨XX虽实施了相关犯罪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认罪认罚且已赔偿部分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杨XX不起诉。这一结果体现了陈俊全律师在刑事辩护领域的专业能力和对案件的精准把握,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有利的结果。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