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股金是否是共同财产
股金是否属于共同财产需分情况判断。若股金是一方在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且登记在该方名下,通常属于其个人财产;若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股金,无论登记在哪一方名下,一般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另外,婚前购买股金,但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增资,增资部分对应的股金价值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及婚前财产归属有书面约定的,按约定处理。
二、股金在离婚时分割有哪些法律规定
根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股金离婚分割规定如下:
若股金为夫妻一方婚前个人财产所购,登记在一方名下,属个人财产,离婚不分割;若婚后以共同财产购买,即便登记在一方名下,也属夫妻共同财产。
分割方式上,夫妻协商一致,可将部分或全部股金转让给非股东配偶,过半数股东同意且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的,配偶成为公司股东;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股金的,所得价款进行分割;既不同意转让,又不愿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配偶成为股东。若协商不成,法院会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三、离婚时股金转让的法律限制有哪些
离婚时股金转让受多方面法律限制:
有限责任公司:若转让方是股东,向配偶转让需过半数股东同意,不同意应购买该出资,否则视为同意。若过半数股东同意,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股份有限公司:如果是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等转让,转让后公司应将受让人信息记载于股东名册;无记名股票交付即转让。
特殊主体限制:若夫妻一方为公司董监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其所持总数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此外,还需遵守公司章程对于股份转让的特别规定。
在探讨股金是否是共同财产时,还有一些与之紧密相关的问题值得关注。比如股金增值部分是否属于共同财产,若股金在婚姻存续期间因市场行情等因素自然增值,一般认定为个人财产;但若是一方或双方通过管理、经营等行为使股金增值,增值部分通常属于共同财产。另外,当涉及股金分割时,如何合理确定其价值也是关键问题。如果您在股金是否为共同财产、股金增值归属及分割价值确定等方面存在疑问,别让困惑困扰您,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您精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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