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经验丰富
杨子兴律师自2016年开始在山东智祥律师事务所执业,至今已逾多年。他毕业于山东政法学院法学专业,本科学历并获学士学位。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0件,在刑事辩护、建筑工程、合同纠纷、交通事故、婚姻纠纷等多个领域均有涉足,尤其专精于刑事辩护和建筑工程案件,占比约96%,同时在合同纠纷领域承办案件达500件,主要集中在买卖合同。
担任多项职务
杨子兴身兼山东智祥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党支部副书记、刑事业务部主任等职务。他还是聊城市委、市政府法律专家,莘县县委政府、冠县县委政府法律顾问,聊城仲裁委仲裁员以及聊城市民代表。凭借丰富的经验和专业能力,为多地政府及相关机构提供法律服务。
处理刑事辩护案
在一起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案件中,被告人被指控长期销售假冒知名品牌毛巾,销售金额达百万元以上,面临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刑事处罚。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在未获商标许可的情况下,购进并销售假冒毛巾,销售金额105万余元,非法获利7万余元,建议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至四年并处罚金。被告人委托杨子兴律师介入辩护,核心诉求是厘清犯罪数额争议,争取从轻处罚。
精准梳理证据
承办律师接受委托后,全面阅卷,对物证、书证、被告人供述、鉴定意见、电子数据等证据进行系统梳理。制定了“认可罪名定性,聚焦数额争议与量刑情节双重发力”的辩护策略。律师发现检察机关指控的销售金额中,存在将非假冒品牌毛巾误计入犯罪数额的情况,提出应扣除6万余元;还指出交易记录包含其他百货货款,不能全部计入假冒商品销售金额,弱化“情节特别严重”的认定依据。
界定主观明知
结合微信聊天记录和被告人供述,律师深入分析被告人主观明知的形成时间,提出被告人对假冒商品的明知时间应从特定时间点起算,而非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起始时间,合理界定被告人的罪责范围。
挖掘从轻情节
律师挖掘出多项有利于被告人的酌定从轻情节。被告人系初犯,无违法犯罪记录,主观恶性相对较小;到案后基本如实供述罪行,庭审中自愿认罪认罚;律师推动被告人主动退缴部分违法所得,体现悔罪态度;此外,被告人自身患病的情况也被考虑在内。庭审中律师发表的辩护意见获得法庭重视。
案件取得成果
法院虽未完全采纳律师关于销售金额的争议意见,但全面采信了从轻处罚辩护意见。最终,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并处罚金十万元,相较于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获得了相对较轻的刑罚,当事人对判决结果表示认可,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平衡。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