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执业生涯
程豪律师于2014年开启执业之路,自2013年加入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后,就一直深耕于法律领域。多年来,他积累了超过十一年的法律执业经验,具备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与系统的专业训练。
专注刑事辩护
程豪律师长期专注于刑事辩护领域,承办了百余件刑事案件。在金融犯罪、涉税犯罪及职务犯罪等复杂、专业性强的刑事法律风险防范与辩护方面,他积累了丰富的实务经验。他带领的刑辩团队秉持“快速、专业、有效”的执业理念,在多起重大、疑难刑事案件中取得显著成果。如在全国首例全链条打击侵犯公民停车信息案中,为被告人李某进行有效辩护;在案涉1300万元职务侵占罪案中,成功将王某某的罪名辩为挪用资金罪;在全国知名电器企业副总裁及业务部总监职务侵占罪案中,为共犯钟某进行有效辩护。此外,还成功办理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案、故意伤害罪致人重伤二级案获得不起诉决定书,以及非法经营罪(电视机顶盒)在审查起诉阶段打掉相关鉴定报告,最终侦查机关撤案处理等案件。
处理民商纠纷
在民商事纠纷领域,程豪律师也有着出色的表现。他为多家知名企业提供了诉讼及非诉讼法律服务,如中交XX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冶XX集团南京公司等。在吴某某与苏某某、南京昊利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案中,经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改判,为吴某挽回经济损失800万元;在某某(南京)木业有限公司与南京某某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案中,经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再审改判,为木业公司挽回巨额经济损失。在代理中交XX工程局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与对方南京XX工程有限公司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案中,驳回对方公司所有诉请,为中交公司免于300余万元赔偿责任。
解决劳动争议
在劳动争议案件方面,程豪律师同样展现出专业能力。某游乐设备有限公司等关联公司与原公司总经理石某某劳动争议系列案件,他代理公司一审、二审程序,驳回石某某所主张的192万元工资,另案驳回其主张的经济赔偿金等130余万元,共计为公司挽回经济损失332万余元。
无罪辩护成功
在合同诈骗罪无罪释放案件中,被告人贺某某因涉嫌犯合同诈骗罪被抓获、拘留和逮捕。怀宁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后,经程豪律师等辩护人的有效辩护,法院因证据不足,准许怀宁县人民检察院撤回起诉,最终被告人贺某某无罪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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