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代理型开设网络赌场罪如何量刑
代理型开设网络赌场属于开设赌场罪。情节一般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若存在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3万元以上、赌资数额累计达到30万元以上、参赌人数累计达到120人以上等情形,属于情节严重,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在司法实践中,认定代理型开设网络赌场需看是否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并接受投注。量刑时会综合考虑代理层级、接受投注金额、违法所得、对社会的危害程度等因素。
二、代理型开设网络赌场罪从犯量刑如何定
代理型开设网络赌场罪从犯,比照主犯从轻、减轻处罚或免除处罚。
《刑法》第303条第2款规定,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判断情节是否严重,依据《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如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3万元以上、赌资数额累计达到30万元以上、参赌人数累计达到120人以上等情形。从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辅助作用,司法实践里,法院会综合其在犯罪中的参与程度、所起作用、获利情况等量刑。若作用较小、获利少,可能处较轻刑罚甚至适用缓刑。
三、代理型开设网络赌场罪从犯有无从轻量刑可能
代理型开设网络赌场罪从犯有从轻量刑可能。依据《刑法》规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代理型开设网络赌场犯罪里,若行为人仅承担部分辅助工作,如协助技术维护、客户服务等,未起到主要决策、组织作用,一般会认定为从犯。司法实践中,法院会综合考虑从犯参与犯罪的程度、所起作用大小、获利情况等情节量刑。若从犯在犯罪后有自首、立功、坦白、积极退赃退赔等情节,法院也会作为从轻量刑考量因素。
当探讨代理型开设网络赌场罪如何量刑时,除了基本的量刑规则,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比如,若犯罪嫌疑人有自首、立功等情节,量刑会相应从轻或减轻;若存在累犯等情节,则可能会从重处罚。此外,涉案赌资的多少、参赌人数规模等情节,也会对最终量刑产生影响。如果您对代理型开设网络赌场罪的量刑细节、情节认定等问题还有疑问,或者涉及相关法律事务需要咨询,不要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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