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基本信息
孙培伦律师执业于浙江天淳律师事务所,执业证号为1330xxxxxxxxx0526。他自2021年开始执业,服务地区为杭州,联系地址位于杭州市钱塘区海达南路555号金沙大厦C座。他拥有新疆大学法学学士学位,还担任浙江天淳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刑事及民商事法律事务部负责人,同时是某大型央企常年援助顾问、某区政府法律顾问成员。
丰富服务经验
孙培伦律师曾在世界500强大型央企担任法务多年,积累了丰富的法律服务经验。他熟悉建筑工程与招投标领域、合同审查与企业合规管理。擅长刑事辩护、民商事诉讼策划,能高水准处理合同纠纷、债权债务纠纷、劳资用工纠纷、医疗事故纠纷、交通事故纠纷及婚姻家事纠纷的调解与诉讼等。
众多学术成果
孙培伦律师注重法学理论与实践结合,其个人主页和公众号“培心伦眼”收录了多篇代表性文集,如《司法实践中民事欺诈和刑事诈骗的区分认定》《构成虚假诉讼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八种情形》《律师在刑事侦查阶段的主要作用》等,展现了他在法学研究方面的深入思考。
处理非法吸存案
在某省公司领导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中,孙培伦律师通过精准梳理证据链,发现关键程序瑕疵。最终检察院改变实刑建议为缓刑,法院也支持了这一结果,成功为被告人争取到缓刑。
代理民商欺诈案
某跨国商人实际控制公司民事欺诈、买卖合同纠纷案里,孙培伦代理原告企业。他通过刑民跨领域操作,使得数千万赔偿金诉请获得法院支持,维护了原告企业的合法权益。
应对伪劣商品案
某跨境销售伪劣商品案中,孙培伦律师在边境海关协助调查取证,并对司法鉴定方式提出合理质疑。最终争取到检察院建议从轻处罚处理,为当事人减轻了法律责任。
维权行政处罚案
某生产事故企业被行政处罚案,因企业生产事故发生人员死伤事件,企业遭行政部门过重处罚。孙培伦律师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积极维权,最终为企业争取到从轻处罚。
辩护伤害案件
某间歇性精神病人故意伤害案,孙培伦律师积极梳理案情,调查走访现场监控,与检察院多次沟通案情认定瑕疵,排除部分证据,成功为犯罪嫌疑人争取了缓刑。
辩护销售伪劣案
在李X涉嫌销售伪劣产品罪一案中,公诉机关认为李X构成销售伪劣产品罪且系累犯应从重处罚。孙培伦律师提出辩护意见,认为李X属犯罪未遂,涉案烟草未流入市场,未产生实质法益侵害,且伪劣程度无法量化,危害不明显,同时李X认罪态度好且有检举行为,可从轻或减轻处罚。法院采纳了该意见,对李X减轻处罚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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