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父母生前口头遗嘱,房子归谁
口头遗嘱需满足严格条件才有效。根据法律规定,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如果父母生前的口头遗嘱符合上述条件,那么该口头遗嘱有效,房子按遗嘱确定的归属分配。若不符合条件,比如不存在危急情况,或没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等,口头遗嘱无效,房子应按法定继承处理,即由其法定继承人(如配偶、子女、父母等)均等继承,或经协商不均等继承。需注意收集相关证据证明口头遗嘱的存在及是否符合有效条件。
二、父母口头遗嘱分房,法律上是否有效
父母口头遗嘱分房是否有效需视情况而定。根据《民法典》,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立口头遗嘱,应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同时,见证人须符合法定条件,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继承人、受遗赠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能作为见证人。若父母立口头遗嘱时符合上述危急情况、见证人数及见证人资格等条件,该口头遗嘱分房有效;若不符合,则无效。
三、父母口头遗嘱分房未公证,法律还认可吗
父母口头遗嘱分房未公证,是否被法律认可要分情况。根据《民法典》,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立口头遗嘱,应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口头遗嘱无效。
若父母是在危急情况立下口头遗嘱,且有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见证人在场见证,即便未公证,该口头遗嘱也具有法律效力。但如果危急情况已消除,父母能以其他形式立遗嘱却未另立,口头遗嘱就会失效。同时,若见证人不符合法律规定,如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等,遗嘱也可能不被认可。
当遇到父母生前口头遗嘱,房子归谁这个问题时,其实还有一些关联情况需要了解。比如口头遗嘱的有效条件很严格,必须是在危急情况下订立,且要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另外,如果存在多个继承人,对于口头遗嘱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产生争议时,可能需要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要是你对口头遗嘱的效力、见证人的资格或者后续法律程序等方面还有疑问,别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 “立即咨询” 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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