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共危险驾驶犯罪该怎么量刑
在我国,危险驾驶罪属于危害公共安全犯罪。依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是追逐竞驶,情节恶劣;二是醉酒驾驶机动车;三是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四是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
若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依照前款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拘役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法院量刑时会综合考虑犯罪情节、悔罪表现等因素。
二、公共危险驾驶犯罪量刑有哪些影响因素
公共危险驾驶犯罪量刑主要受以下因素影响:一是血液酒精含量,在醉驾型危险驾驶中,含量越高量刑越重。二是驾驶行为,包括行驶速度、时间、路线等。如在早晚高峰、高速路、城市快速路行驶,或超速行驶,危险性更高,量刑会偏重。三是造成的后果,有无发生交通事故及事故严重程度、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等。造成严重后果的,量刑更重。四是犯罪人的主观态度,如是否有自首、坦白情节,是否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等。有积极表现的,可从轻处罚。五是前科情况,有酒驾、危险驾驶等违法犯罪前科的,会酌情从重处罚。
三、公共危险驾驶犯罪量刑会受自首情节影响吗
公共危险驾驶犯罪量刑会受自首情节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危险驾驶罪是指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行为。若行为人实施危险驾驶犯罪后自首,法院量刑时会考虑该情节,一般会在法定量刑幅度内从轻处罚,如原本可能判处拘役并处罚金,有自首情节可能会从轻判处较短拘役时长或减少罚金数额。
当探讨公共危险驾驶犯罪该怎么量刑时,除了基本的量刑判定,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比如危险驾驶犯罪所造成的实际损害后果,会在量刑幅度上产生影响,造成他人重伤、死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时,量刑会更重。还有犯罪人的认罪态度和悔罪表现,主动自首或者积极赔偿受害者,对量刑酌情也有从轻处理的可能。如果你对公共危险驾驶犯罪的量刑标准、加重情节,或者是量刑中的从轻处罚情形存在疑问,不妨点击网页底部“立即咨询”按钮,获取详尽的法律建议和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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