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临时羁押加刑拘最长多久能终结
临时羁押和刑拘属于不同的措施。刑拘一般期限是3日,特殊情况可延长1-4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30日。检察院应在7日内作出是否逮捕的决定。
若不构成犯罪而撤销案件,刑拘结束;若构成犯罪,后续会经历逮捕、侦查、审查起诉、审判等阶段。侦查羁押期限一般2个月,复杂案件经上一级检察院批准可延长1个月;交通不便、犯罪集团等重大复杂案件经省级检察院批准可再延长2个月;可能判10年以上刑罚经省级检察院批准还能延长2个月。
所以仅刑拘最长37日,若算上后续侦查羁押等,终结时间难以确定,可能较长。
二、临时羁押加刑拘最长终结时间有法律规定吗
临时羁押和刑拘相关期限有法律规定。一般情况下,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在拘留后3日内提请检察院审查批准,特殊情况可延长1至4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时间可延长至30日。检察院应自接到提请批准逮捕书后7日内,作出是否逮捕决定。
综上,刑拘最长可达37日,临时羁押在侦查阶段一般不超2个月,案情复杂可经上一级检察院批准延长1个月。若属特定重大复杂案件,还可再延长2个月;可能判10年以上刑罚,仍不能侦查终结的,可再延长2个月。
三、临时羁押与刑拘最长终结时间法律咋规定
临时羁押并非法定概念,实践中多在特定环节出现,如异地临时羁押,其期限受后续处理影响,若需移交,一般随主案处理推进,无独立明确最长终结时间。
刑事拘留有明确期限规定。依据《刑事诉讼法》,公安机关对被拘留人认为需逮捕的,应在拘留后3日内提请检察院审查批准,特殊情况可延长1至4日。对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时间可延长至30日。检察院应在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7日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决定。所以一般刑拘最长14天,流窜、多次、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最长刑拘期限为37天。
当探讨临时羁押加刑拘最长多久能终结时,其实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临时羁押和刑拘期间,犯罪嫌疑人的家属可能会关心如何为其申请取保候审。另外,在这一过程中,如果证据收集不足,案件又会如何处理。这些都是与临时羁押加刑拘紧密相关的问题。临时羁押和刑拘的时间规定复杂且严谨,若你对临时羁押加刑拘的期限计算、取保候审申请条件以及证据不足时的处理等还有疑问,别让困惑困扰自己,点击网页底部的 “立即咨询” 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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