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律师介绍
程杰律师毕业于浙江工业大学,是浙江五民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律师。他自2016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多年执业经验,执业证号为1330xxxxxxxx0049,服务地区覆盖杭州及浙江全省,律所位于杭州市拱墅区萍水东街运河万科中心b区b2幢2层五民律师事务所(金华银行楼上)。
程杰律师业务专长广泛,涵盖刑事辩护、合同纠纷、房屋拆迁、债权债务、婚姻家庭、交通事故、侵权赔偿、法院执行等诉讼业务,以及公司法律顾问、不良资产尽调处置、公司股权激励等非诉业务。他曾为中国某保险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浙江分公司等多家公司提供法律服务,还为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不良资产项目提供尽职调查及诉讼等服务。
程杰律师担任多个重要职务,现为浙江省律师协会仲裁与调解专业委员会委员、杭州市律协执行专委会委员等。他荣获律图网2021-2025年度优秀青年律师先“蜂”榜、“2020年法治新时代高峰论坛年度先进模范个人”等荣誉,还是浙江日报潮新闻“记者帮”帮帮团智库专家成员。其执业理念为破民案、办民事、解民忧、帮民忙、惠民利。
二、主办案例
程杰律师代理了一起离婚后财产纠纷案,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更多房屋分割款。杨XX与王XX于2011年12月结婚,2014年9月共同购置杭州市某房屋。2017年,杨XX发现王XX出轨,2018年1月双方经法院判决离婚。离婚后,因房屋未办理产权登记且分割事宜无法达成一致,杨XX委托程杰律师于2018年6月向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庭审中,王XX辩称房屋系其父母为养老购置,首付、贷款及装修费用均由父母支付,仅提供存款小票作为证据。经评估,房屋2019年11月市场价值为466.08万元。
程杰律师接受委托后,开展多维度工作。首先梳理证据,明确核心争议为“案涉房屋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及“王XX主张的‘父母出资还贷’是否成立”,指出王XX提交的存款小票无法直接佐证资金来源及用途。依据法律规定,案涉房屋购买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应属夫妻共同财产,结合王XX婚内出轨过错,主张分割时兼顾相关原则。一审法院判决房屋归王XX所有,王XX向杨XX支付折价款80万元,程杰律师认为该判决对“父母还贷事实”认定缺乏证据,遂代理杨XX上诉。二审庭审中,重点围绕“王XX提交的存款小票不足以证明父母还贷”质证。
最终,二审法院采纳程杰律师的代理意见,认定“王XX主张婚后贷款系其父母提供的事实,因证据不足无法成立”,案涉房屋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合理分割。判决维持房屋归王XX所有,王XX继续履行贷款合同;变更一审折价款金额为120万元,较一审增加40万元;调整评估费及案件受理费负担比例,由王XX承担更多费用。程杰律师凭借专业能力,为杨XX多争取40万元财产权益,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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