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启亮律师就职于北京盈科(宿迁)律师事务所,担任高级合伙人与党支部书记。他毕业于南京师范大学,本科学历。自2014年开始执业,执业证号为1321xxxxxxxx5402,服务地区为宿迁,联系地址在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太湖路君玺国际广场15楼。
在行业资质与任职方面,沈启亮是宿迁市国资委首批专家库成员、宿迁市律师协会理事、江苏省律协证券期货委员会委员、宿迁市交通集团外部董事,还是宿迁市作家协会会员。他是中国法学界优秀学者型律师,凭借卓越专业能力和出色案件代理效果,先后被宿迁市律师行业党委表彰为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律师,被宿城区区委表彰为优秀共产党员,被市委组织部评为全市首批两新组织高级党务工作者,荣获江苏省律师行业优秀党务工作者称号。
沈启亮律师擅长刑事辩护、重大民商事诉讼、企业及高端客户私人法律顾问。他在相关政府部门工作多年,法律专业素养丰富,熟悉刑事案件办案流程,了解企业合同审查与企业合规管理。执业至今,他累计承办各类刑事民商事案件逾3000件,近年来深耕刑事辩护领域,成功办理刑事相关案件100余件,专精于诈骗罪、开设赌场罪等多种犯罪类型。
在典型案例方面,有某公司领导虚开增值税发票案。案件背景是该公司领导涉嫌虚开增值税发票,面临刑事处罚。沈启亮律师通过精准梳理证据链,发现关键程序瑕疵。最终检察院建议调整为十年以下,法院支持,为当事人争取到了轻判。还有某销售伪劣商品案,背景是当事人因销售伪劣商品被指控。沈律师通过提供立功线索,同时对司法鉴定方式提出合理质疑,最终争取检察院建议从轻处罚处理。
再看“猥亵儿童”案,2025年春节期间,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胡XX在被害人陈XX于其家中留宿时,对其实施了摸胸、摸阴部、亲吻等猥亵行为。沈启亮律师接受委托后,仔细查阅全部案卷材料,会见被告人,并出席法庭审理。他在庭审中指出指控犯罪的直接证据仅有被害人陈述,缺乏客观证据印证,且被害人陈述与关键证人证言存在矛盾,证据无法形成完整、排他的证据链,强调刑事案件定罪需达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标准并排除合理怀疑,本案证据远未达此标准。不过,江苏省XX县人民法院未采纳其无罪辩护意见,认为被害人陈述稳定、自然,相关证据能相互印证,形成完整证据链条,最终判决被告人胡XX犯猥亵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
沈启亮律师始终坚持“挥法律之利剑,持正义之天平,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注重从情理、法律、社会三个维度为客户提供综合解决方案,擅长在复杂案件中突破传统辩护思路,通过技术性辩护与战略性谈判结合,最大化维护客户权益。他凭借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为刑事、民商事案件当事人以及企业和高端客户等群体提供了优质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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