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判决离婚的五项标准是什么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判决离婚的法定情形不限于五项,主要有:
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重婚指有配偶者再与他人结婚;与他人同居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家庭暴力包括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虐待指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遗弃指对家庭成员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需是因感情问题导致的分居。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如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判决离婚时财产分割有何标准
判决离婚时财产分割,首先需区分夫妻共同财产与个人财产,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标准如下:
双方协商优先,若能达成一致协议,按协议分割。
协商不成,法院遵循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原则判决。如一方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等过错情形,无过错方可请求适当多分。
对付出较多义务一方,如承担较多家务劳动等,可给予补偿。
若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给予适当帮助。
夫妻共同债务应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由法院判决。
三、判决离婚时债务分担有啥规定
判决离婚时,债务分担规定如下:首先需区分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夫妻共同债务指为夫妻共同生活或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所负债务,如共同签字或一方事后追认等。离婚时,共同债务应共同偿还,先以共同财产清偿;财产不足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由法院判决。个人债务则由负债一方自行偿还,如一方婚前所负且未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债务、一方不合理开支产生的债务等。法院判决债务分担时,遵循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原则,同时会考量双方经济状况等因素。
当我们了解了判决离婚的五项标准是什么后,还需知晓与之紧密相关的问题。比如,即便符合判决离婚的标准,在财产和债务分割上又该遵循怎样的规则呢?通常会依据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来处理。另外,若有子女,抚养权的归属也是一个关键问题,法院一般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进行判决。要是你对判决离婚的标准、财产债务分割、子女抚养权等方面仍有疑问,别让困惑困扰自己,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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