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与执业背景
张宓拥有华东政法大学法学硕士学位,从2019年开始在北京市盈科(南通)律师事务所执业,执业证号为1320xxxxxxxxx8635,服务地区为南通,办公地址在南通市崇川区工农南路128号天宝国能大厦3F。执业至今,她累计承办案件已逾上百件,有着深厚的实务积淀。同时,她还担任南通科技职业学院法学教师、南通市第二中学法制副校长等职。
专业领域与职务
张宓深耕于婚姻家事及公司领域,成功办理相关案件百余件,其中婚姻家事案件占比约70%,在离婚纠纷、析产继承纠纷、赠与财产纠纷等细分类型上实践经验丰富。她在律所担任家族财富管理与传承法律事务部副主任、女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盈科(南通)品牌建设与宣传委员会副主任等职务,体现了其在律所的重要地位和多方面的能力。
典型案例:助力离婚与抚养权争取
原告谭某委托张宓代理其与被告鲍某的离婚纠纷一案。谭某诉请准予离婚,并要求婚生女鲍X由其抚养,被告每月支付抚养费5000元至孩子独立生活止。原、被告于2018年12月22日登记结婚,2017年4月9日生育一女鲍X。谭某称双方婚前缺乏了解,婚后性格不合,长期分居,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被告未到庭应诉,也未提交答辩状。
案件办理与结果
2025年10月9日该案立案,适用简易程序,于2025年11月20日公开开庭审理。原告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张宓到庭,被告经合法传唤未到庭,法院依法进行缺席审理。经审理查明,被告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出具《婚内出轨协议》,承认出轨并致案外人怀孕,原告据此主张夫妻感情破裂请求离婚。最终,法院判决准予原告谭某与被告鲍某离婚,婚生女鲍X由原告抚养,被告自判决生效之日起每月支付抚养费800元,至鲍X年满18周岁止,每半年支付一次。这一结果体现了张宓在婚姻家事案件中的专业能力和为当事人争取权益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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