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执业生涯
自2021年起,王铖正式开启执业律师生涯。他毕业于辽宁石油化工大学,早在2012年就开始从事法律工作,2019年通过法考。执业至今,他累计承办数百件案件,深厚的实务积淀让他在刑事、婚姻家庭等案件领域表现出色。他不仅是辽宁海之纳律所合伙人、刑事辩护团队负责人,还担任辽阳市律协刑委会委员等职务,同时还是辽阳地区大型企业的法律顾问。
受理寻衅滋事案
2023年,王铖律师受理了孙X、毛X等四人涉嫌寻衅滋事罪一案。2023年xx月xx日,四人因该罪名被辽阳市公安局某某分局刑事拘留,后因不批准逮捕被取保候审。2023年xx月xx日,案件被移送至检察院起诉。原来,毛X通过朋友结识崔X,崔X称可办贷款挣钱让毛X找客源。孙X在他人指示下联系毛X,2023年xx月xx日带被害人张XX等人到辽阳办理贷款。张XX成功办理3万元贷款后,被崔X威胁交出钱款,随后钱款被众人瓜分。
进行证据之辩
王铖律师介入此案后,着重从证据方面进行辩护。2024年xx月xx日,检察院第一次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侦查机关于2024年xx月xx日补查重报。在审查过程中,王铖律师仔细分析案件细节,对证据的关联性、合法性等提出质疑。他指出案件中存在诸多证据不足的地方,比如部分证人证言的真实性存疑,各被告人之间的分工和行为是否构成寻衅滋事罪的构成要件缺乏足够证据支撑等。
实现存疑不诉
经过王铖律师的努力辩护,检察院经审查并退回补充侦查后,仍然认为辽阳市公安局某某分局认定的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第四款的规定,于2024年作出决定,对孙X、毛X、崔X、田XX不起诉。这一结果体现了王铖律师在刑事辩护领域的专业能力和对证据的精准把握,成功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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