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执业背景
陈军李律师执业于贵州大局律师事务所,其律师执业证号为1520xxxxxxxxx7636,服务地区为六盘水。自执业以来,他拥有扎实的法律理论功底,形成了一套独特的办案思路和方法。2022年,他还担任了六盘水市民法典宣讲团成员。他始终秉持“当事人利益至上”的原则,不放过任何对当事人有利的细节,致力于刑事辩护、婚姻家事、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等领域案件的处理,为众多当事人解决了法律难题。
事故纠纷起因
2019年6月16日17时10分许,陈军李律师代理的被告AXX好意搭乘F某(原告BXX之父),沿孝孔线由北往南行驶。当行至特定路口人行横道时,与案外人G某驾驶的小型轿车发生碰撞,造成F某受伤,后经抢救无效于2019年6月23日死亡,两车也不同程度损坏。经金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大队认定,AXX承担事故主要责任,G某承担次要责任,F某无责任。案外人G某车辆投保了交强险及商业险,原告方与保险公司达成调解协议获赔510608.53元。2019年底,AXX与原告方经家族协商签订《证明》,明确事故相关费用已结清,双方就赔偿事宜了结,不再追究。
全力收集证据
2024年8月,原告方突然以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为由将AXX诉至法院,要求AXX赔偿各项损失共计6770005元,并承担诉讼费。陈军李律师接受委托后,迅速开展工作。他多次与委托人AXX深入交流,了解到AXX已支付1万元医疗费及约5万元安葬相关费用,且一直履行对原告DXX的赡养义务。同时,他重点收集《证明》原件及相关人员信息,确认《证明》真实有效;调取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人民检察院作出的不起诉决定书;核查原告方与保险公司的调解协议及理赔支付凭证,为后续辩护做好充分准备。
庭审胜诉结局
庭审中,陈军李律师围绕核心辩护思路,清晰呈现证据并充分发表辩论意见。他强调双方已达成赔偿协议,AXX无再赔偿义务;对原告诉状中部分签字及委托律师真实性提出质疑;指出原告再次起诉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法院经审理认为,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双方已明确事故费用结清,且原告已获保险赔偿,现再次起诉无充分证据支持。最终,法院判决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方负担,陈军李律师成功维护了委托人AXX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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