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执业背景
邓泳怡律师拥有丰富的执业经验,从业已10多年。她毕业于广东海洋大学法学本科,还在中国政法大学进行民商法学在职研究生学习。目前执业于北京市盈科(中山)律师事务所,服务地区为中山。她是第十届中山市律师协会跨境法律服务、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入选广东省涉外律师人才库。执业以来,她处理各类案件100余起,秉持“专业赋能风险防控,温情化解劳资矛盾,诚信守护契约精神”的理念,为众多客户解决法律难题。
案件基本情况
2021年9月5日,曾XX进入广东某某建设有限公司承建的工地从事批灰工作,双方未签书面劳动合同,公司为其参加建筑行业工伤保险。9月13日,曾XX工作时从铁架摔落致右跟骨粉碎性骨折,被认定为工伤,劳动功能障碍等级为拾级,停工留薪期至2021年12月12日。曾XX因工伤待遇及劳动关系事宜与公司协商无果,提起劳动仲裁,后不服仲裁裁决起诉。一审法院支持其多项诉求,公司不服上诉,不服金额1011897元。
律师辩护策略
邓泳怡律师接受委托后,迅速梳理二审核心争议焦点。针对护理费争议,她依据《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结合曾XX出院医嘱及公司未举证已提供护理的情况,论证公司应支付护理费。对于二倍工资差额争议,她从劳动关系成立的核心证据入手,指出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法定义务,不因劳动者工伤而免除,且停工留薪期工资应作为二倍工资差额计算依据。庭审中,她清晰回应上诉主张,精准出示证据,阐释诉求依据。
案件最终结果
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采纳了邓泳怡律师的代理意见。关于护理费,认为一审参照当地护理人员工资指导价位认定并无不当;关于二倍工资差额,明确公司与曾XX存在劳动关系,公司未在用工一个月内签订合同应支付差额。最终,法院于2023年12月19日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该案胜诉为劳动者保住1011897元核心权益,充分维护了劳动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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