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法律顾问 > 诉讼指南 > 丁婷律师成功代理乌鲁木齐某农业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上诉案

丁婷律师成功代理乌鲁木齐某农业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上诉案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1.19 · 1650人看过
导读:丁婷自2023年起于北京云亭(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执业。执业以来处理百余案件,担任乌鲁木齐市律师协会涉外法律服务专业委员会委员。此次成功代理乌鲁木齐某农业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上诉案,围绕付款行为合法性与追认效力举证辩论,助公司避免重复支付280万货款。

律师执业概况

丁婷毕业于江西师范大学法学本科,于2023年开始在新疆乌鲁木齐执业,执业证号为1650xxxxxxxx82969,现就职于北京云亭(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她担任乌鲁木齐市律师协会涉外法律服务专业委员会委员,执业至今处理案件达百余件。秉持以当事人合法权益最大化为目标的执业理念,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专业法律服务。

案件基本情况

2021年12月,薛XX与新XX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达成口头玉米买卖合同,薛XX支付21万保证金后发货。2022年1月对账,确认发货1036吨,总货款280万元。1月7日,农业公司分三笔向案外人邵XX尾号“6136”账户转账280万,该账户为被告二新XX某西XX公司备用金账户。薛XX催款时得知款项去向,以未收到货款为由起诉,要求农业公司支付货款及利息,被告二承担共同付款责任。

代理思路与举证

接受委托后,代理团队明确围绕“付款行为的合法性与追认效力”展开举证辩论。提交转账凭证,证明农业公司已履行付款义务;提供微信聊天记录,显示薛XX知晓款项支付情况并要求两公司结算,构成对付款行为的追认;补充公安机关立案告知书等证据,说明是被告二内部纠纷与农业公司无关;强调薛XX对备用金账户知情,付款符合交易逻辑。

案件结果与价值

法院审理后采纳代理意见,认为薛XX知晓并追认付款行为,农业公司已完成付款义务,薛XX要求重复支付无依据。最终判决驳回薛XX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由其自行承担。律师精准定位争议核心,全面固定证据,进行专业法律论证,为当事人避免280万货款及44万余元利息的重复支付损失,还提供风险防范指引,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

网站地图

更多#法律顾问相关法律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