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多年沉淀
魏宪合律师自2010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十余年。他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拥有扎实的法律专业知识。在陕西泽诚律师事务所,他担任高级合伙人、管委会副主任等重要职务。主要服务西安、咸阳地区,同时也为渭南、安康、商洛、汉中、宝鸡等地的客户提供法律服务。多年来,他专注于企业经济纠纷、各类合同纠纷、建设工程争议、刑事辩护及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等领域,凭借丰富的执业经验和专业能力,累计办理案件超过2000多件。
擅长合同纠纷
合同纠纷是魏宪合律师擅长的领域之一。在处理各类合同纠纷时,他始终以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为出发点,认真严谨地对待每一个案件。他熟悉各类合同的法律规定和风险点,能够准确分析案件的关键问题,并制定有效的解决方案。无论是企业之间的经济合同纠纷,还是建设工程领域的合同争议,他都能凭借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当事人争取到最大的利益。在服务客户过程中,他注重与客户的沟通,了解客户的需求和期望,为客户提供个性化的法律服务。
代理建工纠纷
在某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上诉人(原审被告)某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xx公司)与被上诉人(原审原告)某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XXX司)产生争议。xx公司与XXX司签订《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协议书(外架)》,完成施工并结算后,XXX司未全额支付工程款。XXX司主张合同系挂靠人马X伪造印章签订,合同无效,应向马X主张权利,而xx公司主张合同有效,XXX司应依约付款。魏宪合律师作为xx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参与此案。一审中,xx公司提交相关证据主张欠款,XXX司也提交证据反驳。一审法院认定合同有效,XXX司应支付剩余工程款及利息。XXX司不服上诉,二审期间,xx公司提交新证据,二审法院组织质证后认定一审事实清楚。
二审胜诉回款
二审法院经审理认为,双方签订的分包协议及结算单均有XXX司印章或合同专用章,XXX司虽主张挂靠关系,但未能证明xx公司签约时知情。对于XXX司主张已支付的款项,仅部分被xx公司认可,其余无证据证明支付给xx公司。一审法院认定的欠付工程款584313元及利息计算方式合法有据。最终,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判决XXX司在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工程款584313元及相应利息,二审案件受理费由XXX司承担。魏宪合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出色的庭审表现,成功帮助xx公司实现胜诉回款,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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