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经验丰富
杨子兴律师自2016年开始在山东智祥律师事务所执业,执业证号为137xxxxxxxx359988。他毕业于山东政法学院法学专业,获本科学士学位。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0件,在刑事辩护、建筑工程、合同纠纷、交通事故、婚姻纠纷等领域均有涉足。其中在刑事辩护和建筑工程案件方面尤为专精,占比约96%,同时在交通事故、婚姻纠纷等细分类型以及合同纠纷领域也有丰富的实践经验,承办合同纠纷案件达500件,主要集中在买卖合同。
案件背景详情
在这起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共同犯罪案件中,四名被告人结伙通过向上游犯罪团伙提供银行卡走账的方式,截留卡内资金非法获利。委托人甲、乙被指控参与银行卡收买、资金监控及挂失提现等全过程。检察机关认为四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建议对各被告人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至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案件移送法院后,委托人甲、乙家属分别委托杨子兴律师介入辩护,核心诉求为争取从轻处罚。
律师辩护策略
杨律师接受委托后,迅速开展全面阅卷工作,对书证、被告人供述等证据进行梳理核实。他制定了“精准定性无异议,聚焦量刑情节全力争取从轻”的辩护策略。一方面细致甄别主从犯地位,指出甲、乙系从犯应从轻处罚;另一方面全面梳理法定、酌定从轻情节,如二人坦白、自愿认罪认罚、主动退缴违法所得等。同时,精准反驳不实指控,针对起诉书中部分事实认定偏差进行辩护。庭审中,围绕辩护要点有效传递观点,结合被告人情况提出从轻处罚利于其回归社会的意见。
案件成功结果
法院经审理,全面采纳了杨律师的辩护意见,认定委托人甲、乙在共同犯罪中系从犯,综合考量二人坦白、认罪认罚、主动退缴违法所得等从轻情节,最终作出从轻处罚判决。相较于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下限,二被告人的处罚均得到合理优化,当事人及家属对判决结果表示认可。此案例体现了律师在刑事案件中的核心价值,确保了量刑公正,实现了法律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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