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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污罪主体延续是怎么界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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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1.19 · 1943人看过
导读:贪污罪主体延续要看行为人实施贪污行为时身份连贯性及职权持续性。其主体包括国家机关等特定人员。若履职中身份符合范畴且利用职务便利持续贪污,或职务变动但基于公务职责且行为与职责实质关联,可认定主体延续;若身份根本性变化无公务属性,则难以认定,关键在于行为时主体身份及职责与贪污行为的关联性。
贪污罪主体延续是怎么界定的

一、贪污罪主体延续是怎么界定的

贪污罪主体延续主要看行为人在实施贪污行为过程中身份的连贯性及职权的持续性。

贪污罪主体为国家工作人员等特定人员,包括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国家工作人员,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

若行为人在履职过程中,身份始终符合上述范畴,利用相应职务便利持续实施贪污行为,认定为主体延续。即便职务有变动,但只要基于公务职责且贪污行为与该职责有实质关联,也可认定主体延续。若主体身份发生根本性变化,不再具备相应公务属性,则难以认定主体延续。关键在于行为时主体身份及职责与贪污行为的关联性。

二、贪污罪主体变更有什么情况

贪污罪主体变更主要有以下情况。首先,从身份角度,随着法律规定演变,主体范围有所调整。最初主要针对国家工作人员,现国家工作人员仍是核心主体,包括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受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等。

其次,实践中,一些特定情形下人员身份认定变化也会导致主体变更。比如,原本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因受国家机关、国有单位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在此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实施贪污行为,也以贪污罪论处,使得主体范围扩大。还有在一些混合所有制企业中,对工作人员是否属于国家工作人员认定有变化,会直接影响是否构成贪污罪主体 。

三、贪污罪主体认定错误会怎么处理

若贪污罪主体认定错误,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根据不同阶段有不同处理方式

侦查阶段,公安机关或监察机关若发现主体认定有误,会撤销案件,解除对被错误认定主体采取的强制措施,恢复其人身自由。

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经审查发现主体认定错误,不符合起诉条件,会作出不起诉决定,被不起诉人在押的应立即释放,并及时通知相关执行机关。

在审判阶段,法院若查明主体认定错误,会依据查明事实,按照罪刑法定原则,宣告被告人无罪。同时,根据国家赔偿法,若当事人因错误羁押遭受损失,可申请国家赔偿,以弥补其因错误认定遭受的人身和财产权益损害 。

贪污罪主体延续的界定是一个复杂且严谨的法律问题。当我们探讨贪污罪主体延续是怎么界定时,除了要明确主体本身的性质,还涉及到其在不同情形下的变化及认定标准。例如,在一些涉及职务变动的情况下,如何判断贪污行为主体是否延续。还有,当相关单位进行改制等重大变动时,贪污罪主体延续又该如何准确界定。这些问题都关系到法律的精准适用。你是否对贪污罪主体延续的界定存在疑问呢?若有困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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