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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占罪的行为方式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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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1.16 · 1833人看过
导读:侵占罪行为方式主要有两种。其一,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且拒不退还,“代为保管”基于多种合法原因,保管人非法占有且经要求退还拒绝则可能构罪。其二,将他人遗忘物或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且拒不交出,发现者有归还义务,否则也可能构罪。侵占罪属告诉才处理犯罪,由被害人自诉。
侵占罪的行为方式是什么

一、侵占罪的行为方式是什么

侵占罪的行为方式主要有两种。一是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且拒不退还。这里“代为保管”涵盖基于委托、租赁、借用等合法原因对他人财物进行持有,当保管人产生非法占有意图,且财物数额达到法律规定标准,经财物所有人要求退还而拒绝时,就可能构成侵占罪。二是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且拒不交出。遗忘物是财物所有人短暂遗忘的物品,埋藏物指埋藏于地下的财物。发现者有义务归还或上交,若非法据为己有且数额较大又不交出,同样可能构成此罪。侵占罪属于告诉才处理的犯罪,需被害人自行向法院提起诉讼

二、侵占罪与职务侵占罪如何区分

侵占罪与职务侵占罪主要有以下区分:主体不同:侵占罪主体是一般主体;职务侵占罪主体是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且非国家工作人员。行为对象不同:侵占罪对象是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等;职务侵占罪对象是本单位财物。行为方式不同:侵占罪是将合法持有的财物非法占为己有;职务侵占罪是利用职务便利,采取侵吞、窃取、骗取等手段。是否利用职务便利:这是关键区别。侵占罪无此要求;职务侵占罪必须利用职务便利。比如,甲受乙委托保管财物后据为己有,构成侵占罪;若甲是公司会计,利用管理资金职务便利侵吞公司钱款,则构成职务侵占罪。

三、侵占罪和职务侵占罪量刑标准一样吗

侵占罪和职务侵占罪量刑标准不一样。

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一般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两者在犯罪主体、行为方式等方面存在差异,量刑标准也有所不同。

当我们了解侵占罪的行为方式主要有两种时,还应清楚一些与之相关的要点。比如,若侵占行为发生后,被害人发现及时,在对方尚未将财物进行实质性处分前,及时采取措施,可能更容易追回财物。又或者,当涉及到侵占罪的诉讼程序时,被害人该如何准备充分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诉求。这些都是在面对侵占罪相关问题时可能会遇到的。你是否对侵占罪还有其他疑问呢?如果对于侵占罪的认定、处理程序或者如何维护自身权益等方面存在困惑,别迟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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