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每月消费多少不算拒执罪
拒执罪即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否构成此罪并非由每月消费金额决定。拒执罪是指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行为。
判断是否构成该罪,关键在于是否有能力执行法院判决、裁定却故意不执行。比如隐藏、转移、故意毁损财产或者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或者拒不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票证或者拒不迁出房屋、退出土地等。
所以,不存在每月消费多少不算拒执罪的标准,需综合考量是否有能力履行义务却拒不履行以及行为情节。
二、拒执罪的消费金额认定标准是啥
拒执罪中关于消费金额并无专门、统一的认定标准。
一般来说,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对其采取限制消费措施。若被执行人违反限制消费令进行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情节严重的可能构成拒执罪。
情节严重通常综合多方面判断,比如拒不执行的标的额大小、消费行为的频次、对申请执行人造成的损害程度等。例如,被执行人长期频繁进行高消费,如多次乘坐头等舱、入住豪华酒店等,严重影响申请执行人债权实现,可能会被认定为情节严重从而构成拒执罪。但具体消费金额不是认定拒执罪的关键单一指标,而是要结合整体情节考量。
三、拒执罪的量刑标准具体是怎样的
根据《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量刑如下: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情节严重”一般指具有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财产情况、违反人民法院限制高消费及有关消费令等拒不执行行为,经采取罚款或者拘留等强制措施后仍拒不执行的;伪造、毁灭有关被执行人履行能力的重要证据,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他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妨碍人民法院查明被执行人财产情况,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等情形。“情节特别严重”的认定标准法律暂无明确细化规定,通常是在“情节严重”基础上更为恶劣的情况。
当我们探讨拒执罪时,了解了其并非由每月消费金额决定,而是取决于是否有能力执行法院判决、裁定却故意不执行等情况。那如果被执行人除了上述常见的拒执行为,还通过恶意串通他人伪造债务来逃避执行,这种行为又该如何认定呢?还有,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表面上配合,实则暗中转移资产到他人名下,企图蒙混过关,这又是否构成拒执罪呢?如果您对这些关于拒执罪的拓展问题存有疑问,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精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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