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离婚 > 夫妻去办理离婚需要多长时间

夫妻去办理离婚需要多长时间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1.07 · 1364人看过
导读:离婚分协议和诉讼两种方式,所需时间不同。协议离婚有30天冷静期,届满后30天内双方需共同申请离婚证,顺利最快31天、最长60天。诉讼离婚时间差异大:简易程序审限3个月,普通程序6个月可延长;若第一次判不离,原告需6个月后再诉,涉及鉴定评估等程序会进一步延长时间。
夫妻去办理离婚需要多长时间

一、夫妻去办理离婚需要多长时间

夫妻办理离婚协议离婚诉讼离婚两种方式,所需时间不同。

协议离婚有冷静期制度。夫妻双方先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自申请起30天冷静期,期间任何一方反悔可撤回申请。冷静期届满后30天内,双方再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并发证。所以协议离婚顺利的话,最快31天,最长60天。

诉讼离婚时间差异大。若适用简易程序,审限为3个月;适用普通程序,审限为6个月,有特殊情况可延长。若第一次起诉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原告需在6个月后再次起诉。而且诉讼中可能涉及鉴定、评估等程序,会进一步延长时间。

二、离婚冷静期后多久能领证

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能领证。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双方协议离婚,需先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经审查符合条件的进入三十日离婚冷静期。冷静期内任何一方反悔可撤回申请。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再次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所以,在离婚冷静期结束后的三十日领证期限内,双方亲自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符合条件,即可领取离婚证。

三、离婚冷静期内能否撤回离婚申请

可以撤回。依据《民法典》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联)》《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联)》及离婚协议书等相关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当探讨夫妻去办理离婚需要多长时间时,其实还有一些与之紧密相关的问题值得关注。比如,若在离婚冷静期内一方反悔撤回申请,后续再次申请离婚,办理时间又该如何计算。另外,若离婚涉及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等争议,进入诉讼离婚程序,整个过程的时间跨度会比协议离婚长得多,少则几个月,多则数年。这些情况都会影响最终离婚办理完成的时长。如果您对夫妻离婚办理时间的特殊情况、不同离婚方式的时间差异等问题还有疑问,别错过解决问题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获取专业的法律建议。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