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签好离婚协议以后需要做些什么
签好离婚协议后,首先要确定是否需要冷静期。若在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
三十日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持相关证件和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此时婚姻关系解除。若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离婚证,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若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履行。
二、离婚协议签好后需办哪些法律手续
签好离婚协议后,需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根据《民法典》,双方要持离婚协议书、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等材料,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符合条件的,婚姻登记机关会给予受理。自申请受理起三十日冷静期内,任何一方反悔都可撤回申请。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需再次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婚姻登记机关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此时婚姻关系正式解除。
三、离婚协议签后需公证才生效吗
离婚协议并非签后需公证才生效。根据《民法典》规定,离婚协议自夫妻双方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领取离婚证后生效。其生效条件主要是双方自愿签署、内容合法且不违背公序良俗等。
公证是对协议真实性、合法性的证明,能增强协议的证明力,但不是离婚协议生效的必备要件。即使不公证,只要满足上述生效条件,离婚协议同样具有法律效力。不过,公证能避免一些潜在纠纷,若担心协议效力或履行问题,可选择公证。
当我们探讨签好离婚协议以后需要做些什么时,除了办理离婚登记,还有一些重要事项值得关注。比如离婚协议签订后,若一方反悔不配合办理离婚登记,另一方该如何维权。另外,离婚协议中涉及的财产分割,在完成分割后可能会面临税务问题,不同财产类型的分割税务处理有所不同。如果在签好离婚协议后遇到这些拓展问题,或是对已签协议的效力、后续执行等存在疑问,不要独自烦恼。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您答疑解惑,提供精准的法律建议。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