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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从哪日开始算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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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1.06 · 1250人看过
导读:刑事拘留从拘留之时起计算。执行时需向被拘留人出示拘留证,责令其签名、捺指印,拒绝则由办案人员注明。计算以日为单位,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计入。期限因案件情况而异,公安机关认为需逮捕的应提请检察院审查批准,检察院的决定会影响拘留期限的最终确定。
刑事拘留从哪日开始算起

一、刑事拘留从哪日开始算起

刑事拘留从拘留之时起计算。根据法律规定,执行拘留时,应当向被拘留人出示拘留证,并责令被拘留人在拘留证上签名、捺指印。被拘留人拒绝签名、捺指印的,办案人员应当在拘留证上注明。

在计算刑事拘留期限时,一般以日为单位。例如,某人于3月1日被刑事拘留,那么到3月2日算拘留1日,以此类推。但需要注意的是,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算在期间以内。

此外,刑事拘留期限会根据案件情况有所不同,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人民检察院会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决定,从而影响拘留期限的最终确定。

二、刑事拘留算刑期吗

刑事拘留算刑期。依据《刑法》规定,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刑期,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相应刑期。其中,管制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拘役和有期徒刑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刑事拘留属于羁押措施,所以在判刑后,之前被刑事拘留的时间能按上述规则折抵刑期。例如,某人被刑事拘留10天,后被判处拘役3个月,这10天应从3个月拘役刑期中扣除。

三、刑事拘留折抵刑期吗

刑事拘留可以折抵刑期。依据《刑法》规定,管制的刑期,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拘役、有期徒刑的刑期,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刑事拘留属于先行羁押措施,所以在判刑后,之前被刑事拘留的期间能按上述标准折抵相应刑期。这体现了罪责相适应原则,避免对犯罪人重复评价和过度处罚,保障了犯罪人的合法权益。

当我们了解刑事拘留从哪日开始算起时,其实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刑事拘留的期限是有严格规定的,一般情况下,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的时间是拘留后的三日以内,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另外,刑事拘留期间家属能否探视也是大家关心的问题,通常在侦查阶段家属不能探视,只能委托律师会见。如果您对刑事拘留的期限计算、家属探视等相关问题还有疑问,别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人士将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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