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看守所能不能探视家属
在看守所能否探视家属需分情况。
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至法院判决生效前,一般只能由辩护律师会见,家属通常不能探视。这是为保障侦查活动顺利进行,防止串供等情况。
如果犯罪嫌疑人的案件已判决且生效,已移送至看守所服刑,在看守所规定的探视时间内,家属可以申请探视。家属探视时,要遵守看守所的相关规定,通常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等,按流程申请和安排。探视过程也会在监管人员的监督下进行。
二、看守所能不能办理减刑假释
看守所本身不能办理减刑、假释。
减刑、假释的适用对象是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通常情况下,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罪犯,由看守所代为执行。
对于符合减刑、假释条件的,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假释建议书。看守所作为代为执行机关,没有决定减刑、假释的权力。如果在看守所服刑的罪犯符合条件,看守所应将相关材料报送有管辖权的法院,法院会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于确有悔改或者立功事实的,裁定予以减刑、假释。所以,看守所起到材料报送等协助作用,而最终的办理主体是法院。
三、看守所能不能取保候审
在看守所符合条件能取保候审。依据法律规定,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取保候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辩护人有权提出申请,公检法三机关在收到申请后应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同意的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
关于看守所能不能探视家属,不少人常混淆不同阶段的探视规则:判决生效前,家属无法直接探视,仅律师可持证件会见了解情况;判决生效后,家属需按看守所规定申请探视,要携带身份证明、关系证明并提前预约。若您的家人正被羁押在看守所,想明确探视时间、所需手续,或不确定是否符合探视条件,别再自行摸索。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解答具体疑问,帮您理清探视流程与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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