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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显失公平为由撤销合同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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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1.02 · 1503人看过
导读:以显失公平为由可撤销合同。显失公平指一方订立合同时利用优势或对方无经验,致权利义务明显违反公平等价有偿原则。符合要件的,受损害方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但撤销权有除斥期:显失公平为知道/应知事由起一年,重大误解为九十日。主张时需提供合同订立时显失公平的证据,如价格不合理、一方处于弱势地位等。
以显失公平为由撤销合同可以吗

一、以显失公平为由撤销合同可以吗

以显失公平为由撤销合同是可行的。显失公平是指一方在订立合同时利用优势或者利用对方没有经验,致使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明显违反公平、等价有偿原则。若合同符合显失公平的构成要件,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该合同。但需注意,撤销权有除斥期间的限制,一般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重大误解的为九十日。在主张以显失公平撤销合同时,需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合同在订立时存在显失公平的情形,如合同价格明显不合理、一方当事人处于明显弱势地位等。

二、显失公平撤销合同有时效限制吗

显失公平撤销合同有时效限制。根据《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受损害方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行使撤销权;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若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因此,显失公平情形下,撤销权人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一年内行使,否则撤销权丧失,无法再以显失公平为由撤销合同。

三、显失公平撤销合同的时效是多久

依据《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受损害方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行使;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此外,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若超时效不行使,撤销权消失,合同继续有效。所以,显失公平撤销合同,一般应在知道或应知道撤销事由一年内申请撤销。

当探讨以显失公平为由撤销合同可以吗这个问题时,除了明确这种撤销的可行性外,还有相关要点值得关注。比如显失公平的合同被撤销后,双方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还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另外,主张显失公平撤销合同是有时间限制的,需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若你在合同签订和履行过程中遭遇类似问题,对撤销合同的流程、赔偿事宜等尚有疑问,别错过解决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帮助就在眼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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