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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不予立案不服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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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1.01 · 1884人看过
导读:对公安机关不予立案不服,可采取三种措施:一是申请复议,需在收到通知书7日内向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提出,该机关30日内作出复议决定;二是向同级检察院申诉,检察院会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理由,若理由不成立则通知其立案;三是若符合自诉案件条件,可直接向法院提起自诉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对不予立案不服怎么办

一、对不予立案不服怎么办

若对不予立案不服,可采取以下措施。首先,申请复议。向作出不予立案决定的公安机关提出复议申请,要求其重新审查案件。复议应在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后的7日内提出,机关会在30日内作出复议决定。其次,向检察院申诉。认为公安机关不予立案的决定错误,可向同级检察院申诉,请求检察院予以监督。检察院应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若认为理由不成立,应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再者,提起自诉。如果符合自诉案件的条件,可直接向法院提起自诉,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对不予立案不服如何申诉

若对不予立案决定不服,可按以下途径申诉:

公安不予立案:控告人可在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后7日内向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仍不服,可在收到复议决定书后7日内向其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核。也可向同级检察院申诉,检察院会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理由,若认为理由不成立,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应立案。

法院不予立案:当事人收到不予受理裁定书后,可在10日内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通过法定程序表达诉求,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三、不服不予立案可向哪申诉

不服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决定,控告人可在收到通知后7日内向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仍不服,可在收到复议决定书后7日内向其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核。

若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被害人还可向人民检察院提出,检察院应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理由。若检察院认为理由不成立,应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立案。此外,被害人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

当我们探讨对不予立案不服怎么办时,除了常见的解决途径,还有一些相关情况值得关注。比如,若申请复议后仍对结果不满意,还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提出复核。另外,对于自诉案件,如果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当事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这些后续的处理方式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方面有着重要作用。如果你在遇到不予立案情况,对复议、复核流程或者自诉的具体操作还有疑问,想进一步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和解决办法,不要错过获取专业帮助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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