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律师介绍
李玲律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拥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她于2023年开始在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执业,执业证号为1321xxxxxxxxx9519,服务地区为泰州,联系地址是江苏泰州市海陵区医药高新区兴业国际26楼。
执业以来,李玲律师处理案件超300件,其中刑事纠纷案件超150件,离婚纠纷案件超100件。她秉持“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理念,恪守“恪尽职守,臻于至善”的原则。
李玲律师担任凤城女律师公共法律服务团成员、盈科全国婚姻家庭与财富传承委员会委员,还是泰州市电视台《生活有法》栏目特邀律师。其擅长领域包括刑事辩护、婚姻家庭以及合同纠纷。
二、主办案例
本案是一起典型的民间借贷纠纷。原告孙X、李X系夫妻,与被告张X是朋友关系。2023年11月起,被告张X因资金周转陆续向两原告借款。原告孙X通过银行转账及现金交付借款,被告于2024年6月7日出具借条,确认尚欠本金并约定分期还款计划及违约责任;原告李X通过银行转账借款,双方通过微信聊天记录确认借款事实。借款到期后,被告未按约足额还款,两原告多次催要无果,遂委托李玲律师等代理,向江苏省泰州市XX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偿还剩余借款本金、逾期利息、律师代理费、保全保险费等费用。案件审理时,被告张X经法院合法传唤未到庭。
李玲律师接受委托后,对当事人提供的零散证据进行系统性整理,指导当事人收集并固定银行转账记录、微信聊天记录、现金交付凭证、被告出具的借条等关键证据,构建完整证据链,为诉讼奠定坚实基础。她充分了解案情后,提出包含本金、逾期利息、律师费、保全保险费等在内的全面诉讼请求,还将原告为出借而自行贷款所产生的利息损失一并主张。庭审中,李玲律师针对被告缺席情况,向法庭清晰陈述案件事实,出示证据,就借贷关系合法性、本金计算、利息主张依据及费用承担等发表专业代理意见,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江苏省泰州市XX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后,基本采纳原告方诉讼请求,判决被告张X偿还借款本金60万元,支付原告因出借贷款资金产生的利息损失,以60万元为基数自起诉日起按年利率3.45%支付逾期利息至实际清偿日,支付原告律师代理费(法院酌情调整后),驳回原告关于保全保险费的诉讼请求,本案诉讼费、保全费由被告承担。法院判决支持了原告方核心诉求,成功为当事人追回60万元本金及相应利息与部分费用。
李玲律师联系方式可在律图网台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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