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成律师是四川大学法学专业本科毕业生,自2008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多年,其执业证号为1510xxxxxxxxx4893,服务地区为成都,联系地址位于武侯区天府二街138号蜀都中心1期2号楼706,现担任四川法奥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执业多年来,他累计承办各类案件超过1800件,长期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已成功办理相关案件500余件,尤为专精于诈骗类犯罪,涉毒犯罪,涉黄犯罪,大型经济类犯罪,故意伤罪、盗窃罪等罪名刑事案件,多次为被告争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保命甚至无罪释放的判决结果,在多起案件中有效维护当事人生命权益。他办案讲策略和技巧,灵巧办案,擅长疑难复杂案件。
下面介绍他主办的一起案例。2021年7月,当事人王XX(化名)酒后驾驶机动车与行人碰撞,导致行人经抢救无效死亡。经交警部门认定,王XX承担事故全部责任。案发后,王XX虽主动报警并在现场等候,但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刑事拘留并批准逮捕。
龙成律师接受委托后全面介入案件。经详细阅卷与分析,律师团队认为本案存在多项法定及酌定从宽处罚情节。王XX事发后主动报警、保护现场并等候处理,依法应认定为自首;到案后始终如实供述,认罪态度良好,并在审查起诉阶段自愿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在律师积极沟通与协助下,王XX家属与被害人家属达成赔偿协议,全额支付赔偿款并取得对方书面谅解。
在审判阶段,龙成律师围绕上述量刑情节,向法庭提交详尽辩护意见,重点论证王XX符合适用缓刑的法定条件。律师指出,王XX系初犯、过失犯罪,具有深刻悔罪表现,且已通过经济赔偿弥补被害人家庭损失,社会矛盾已得到实质性化解,对其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
最终,成都市青XX人民法院充分采纳辩护律师意见,认可自首、认罪认罚、赔偿谅解等情节。法院判决王XX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缓刑二年。王XX得以在社区接受矫正,避免身陷囹圄,案件取得理想的法律与社会效果。在本案中,龙成律师从侦查到审判全程为当事人提供法律路径指引,稳定其情绪,确保诉讼权利充分行使;主导并促成当事人家属与被害方达成赔偿谅解,为从轻处罚奠定基础;紧扣法定及酌定从轻情节构建有力辩护体系,成功争取到缓刑判决,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统一。
龙成律师联系方式可在律图网台查询。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