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律师介绍
都燕果律师毕业于四川大学,从2010年开始执业至今,执业证号为1510xxxxxxxxx3989,服务地区为成都,现任职于四川循定律师事务所,担任事务所主任一职,律所联系地址为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蜀西路48号西城国际A座1203室。
都燕果律师带领团队累计承办案件已逾800件,具备深厚的实务积淀。他深耕于民商事诉讼与刑事辩护领域,已成功办理相关案件400余件,其中民商事诉讼案件200余件,尤为专精于重大合同纠纷与公司法律事务,占比约50%;刑事辩护案件200余件,擅长处理各类职务犯罪与经济犯罪案件。此外,在行政诉讼及其他领域,都燕果律师亦具备丰富的实践经验,主要集中在行政复议与行政赔偿,并熟悉执行异议等关联案件的处理。都燕果律师始终秉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
二、主办案例
本案为一起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刑事案件。2023年4月,当事人因法律意识淡薄,将其名下的一张银行卡及手机卡提供给他人使用,涉案账户在此期间转入资金共计人民币43万余元,其中包含已查明的四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资金共计人民币34万余元,当事人从中获利两千余元。当事人于2023年4月被某市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后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2024年4月,案件移送至某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案发后,当事人经公安机关电话通知,主动到案并如实供述全部事实,自愿认罪认罚。
都燕果律师在案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他积极协调并见证当事人主动退缴了全部违法所得,并对一名主要被害人进行了经济赔偿,获得了被害人的书面谅解。
检察机关审查后认为,当事人的行为虽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的规定,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但鉴于其犯罪情节轻微,具有自首、认罪认罚法定从宽情节,且已退赃退赔、取得被害人谅解,社会危害性已显著降低。最终,检察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对当事人作出不起诉决定,成功保障了当事人的权益。
都燕果律师联系方式可在律图网台查询。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