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勇律师就职于北京市京鹏律师事务所,自2016年开始执业,执业证号为1110xxxxxxxxx4412,服务地区为北京,律所位于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9号富尔大厦2506。他是中国政法大学在职研究生,具备深厚的法学理论基础。执业至今,杨勇律师及团队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0多件,在重大商事纠纷、刑事辩护、企业投资纠纷维权以及民刑交叉案件领域深耕多年,成功办理相关案件上百余件,尤其专精于刑事辩护案件,同时在重大商事纠纷领域也有丰富的办案经验,常年代理标的额千万元以上甚至亿元以上案件,在企业投资纠纷维权领域承办案件达上百件,主要集中在华东、西南、西北等地区。他坚持“专业为王”的理念,以各部门专业办案为基础,业务督导委员会督导案件为保障,追求客户利益最大化。他还是北京市京鹏律师事务所主任、首席合伙人,同时拥有《人民法治》杂志社人民法治研究院高级研究员、重大疑难案件研究中心主任等诸多头衔。
下面介绍一起杨勇律师主办的行政赔偿案例。2016年7月6日,上诉人杨XX位于自家承包地上的房屋被沧州市XX区XX政府强制拆除。此前杨XX提起行政诉讼,法院已判决确认XX镇政府强制拆除行为违法。强拆后XX镇政府未对杨XX的赔偿申请作出答复,杨XX提起行政赔偿诉讼,要求赔偿因强拆造成的房屋、土地、养殖用品及经营损失等。需要注意的是,涉案房屋未办理相关批准手续,且所在土地在征收范围内。
北京市京鹏律师事务所杨勇、赵XX律师作为上诉人杨XX的委托代理人,参与本案二审审理。在一审中,律师协助杨XX主张了包括养殖场建筑、养殖用品、鹅、鹅蛋收益以及土地补偿在内的多项赔偿请求。但一审法院虽确认强拆违法,仅支持了部分养殖用品损失共计98395元,驳回了关于房屋、土地及鹅蛋收益等其他请求,认为这些属于征收补偿范围或间接损失。
在上诉过程中,针对“赔偿与补偿割裂”的问题,律师指出法院应坚持实质性化解纠纷原则,参照最高法判例,在赔偿案件中直接结合征收补偿方案解决补偿问题,避免当事人诉累和司法资源浪费。针对“全面赔偿”原则,律师主张因行政机关长达五年的不作为导致房价上涨,赔偿标准不应低于征收时的补偿标准,且应按照作出赔偿决定时的市场价1200元/平米计算房屋损失,并要求按照河北省规定给予土地补偿。针对举证责任,律师强调因被告违法强拆导致原告无法举证,应由被告承担举证责任。
最终,河北省沧州市XX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一审法院直接判决具体赔偿数额不妥,因赔偿事项和数额仍需行政机关进一步审查核实。法院撤销了沧州市XX区人民法院(20XX)冀0XXX行初XX号行政赔偿判决,责令沧州市XX区XX镇政府在判决生效之日起九十日内对杨XX依法予以行政赔偿。同时,法院指出XX镇政府并非征收主体,征收补偿问题无法在本案赔偿程序中直接解决,但镇政府应积极履行赔偿义务,协调化解争议,如协调不成应及时作出赔偿决定。
杨勇律师联系方式可在律图网台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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